第(2/3)页 还有几分钟,正好谢贝贝那边说要和同学去吃饭,便结束了闲聊。 江以宁端起一直没有动的饮料,打算喝几口,就准备离开。 这时,一阵脚步声靠近。 她抬起头,就看到服务员领着叶信然走近。 看见她,叶信然笑了笑,率先开口: “抱歉,让你久等了,接到你电话时,我不在京大,赶过来花了点时——” 看到他的瞬间,江以宁脸上那点和谢聊天残留下来温色,消失得干干净净,神色冰冷。 她打断叶信然的话,直截了当道: “东西还我。” 叶信然顿了一下,随即,转向服务员,温和道: “是这一桌,谢谢,麻烦给我上一杯咖啡就行。” 服务员松开夹着准备递出去的菜单,点头应了一声“好的”,就转身走了。 随即,叶信然拉开江以宁对面的椅子,坐下来,才回复江以宁的话。 “以宁,你说的东西,是什么?” 仍是那温和的语气,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江以宁语气冷淡: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已经收集好证据。” 叶信然听着女孩一本正经念着刑法的样子,不由地失笑。 “这么严重啊?” “我没想拒交,但东西没在我手上,那该怎么办?” 宛如逗弄孩子的语气和态度,让听的人恶心透。 江以宁拎起账单,站起来。 “警察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说完,就要外走。 “等等。” 叶信然伸出手,想拉住她。 江以宁早有防备,身体往外一侧,躲开了,并顺势拉开了些距离。 没拉住人,他只好堵到过道上,挡住她离开的路。 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我向你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在严肃的问题用这种笑闹的态度,以宁,能不能坐下来,再给我一次机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