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他觉得自己有点变态了!-《咬唇,狂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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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一走,陈映书唇角的笑马上收起,墨之南瞥到,瞬间有点莫名的火,控制不住冷笑一声:“陈小姐,你笑得不好看。”

    “下次别这样笑了。”

    说完,迈开长腿先走出客厅,去外面的院子。

    陈映书皱着眉站在原地,看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她才抬手揉了下自己的额头,拎着裙摆,走出去。

    老爷子平时没事干,喜欢在院子种些蔬菜,水果。

    这夏季的葡萄藤就是他亲手栽的。

    这会正是葡萄长熟的季节,一串串裹着饱满果肉的绛紫色葡萄层层叠叠吊坠在片片绿油油的树叶间。

    墨之南人高,伸手随便摘一下就能摘下来,陈映书不够高,垫着脚都不够不着。

    甚至女佣小玉特意给她拿了小板凳和剪刀,踩着椅子,她才能够得着这些葡萄串。

    但是对比旁边那个伸手随意这么一摘,就能轻轻松松摘到的男人。

    她这个踮着脚,踩在椅子上,举着胳膊剪葡萄的样子属实有点滑稽了。

    像小丑娃娃。

    甚至,因为墨之南一声不吭站在她身旁默默摘葡萄的雄性气息过于浓烈,混着周围燥热的夏风吹到她脸上,鼻下,让她不自觉有些眩晕的窒息感。

    为了避免窒息感太强,陈映书慌忙转过脸躲开身后那道浓烈的冷香气息,不过,转身时,夏日躁动的风声里,她的耳朵不着痕迹地红了。

    真的好奇怪,她明明讨厌他的。

    怎么会……心燥耳朵红?

    陈映书其实很少有和男人一起这样亲近摘葡萄的行为。

    她从小到大家境优渥,因而家教也严格。

    初中到高中,少女期思春这种事,她从来没有体会过,因为别的同学忙着暗恋校草学霸之类……她被家里拉着去各种补习班学钢琴,舞蹈等等。

    根本没时间让她有心思早恋。

    到了大学那就更不可能,家里防着她被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孩子糟蹋,一直给她配着一个陪读的女保镖。

    所以,大学四年,学校很多人都以为她和保镖是拉拉。

    她不喜欢男人。

    喜欢女孩子……

    毕业了去美国研学也是如此,总之她确实在感情上是比白纸还白纸的纯情女孩。

    陈映书思绪神游间,女佣小玉看着墨之南,忍不住真心赞扬起来:“大小姐,墨少真的好帅呀!”

    “像电影明星,好帅。”小玉很少这么花痴,毕竟陈家还有陈映书大哥这个美男子,只是陈映书大哥这半年在欧洲那边接洽业务,没怎么回国。

    小玉对比一下自家俊美的大少爷再看看大小姐的姑爷,很公平地觉得姑爷比大少爷帅了几分。

    陈映书回神,看向小玉时,连忙说:“你……别乱说话。”

    人家正主在后面摘葡萄,她这边大声的花痴,墨之南要笑话她们了吧?

    小玉单纯,她觉得没什么呀,她是夸姑爷的。

    不是损姑爷。

    不过大小姐说她了,她就不敢说话了。

    捂着嘴站在一旁。

    不过,墨之南又不是聋子,小玉夸他,他都听到了,转过脸时,视线没有落在小玉脸上,而是盯着陈映书:“小玉,刚才说我吗?”

    小玉脸红,尴尬:“姑爷,我……夸你。”

    “我……”小玉还想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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