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耕战惯性-《我的两千四百年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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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时代,底层百姓都是最苦难的一群人。

    当国家机器运转起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这台机器上一个微小的零部件,没有人能够例外,只不过底层百姓是这台机器上,运转最多损耗最严重的零件。

    从夷陵到南阳,从南阳到舞阳,再从舞阳到颍川,易承四人一共走了近四个月,总行程超过了两千里,一路上既渡长江,又穿山脉,既过关隘,又遭强人,等等艰难险阻,按照易承的话来说,唐僧西天取经也不过如此。

    古人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经历过这场长途跋涉之后,易承对这句话就有了新的感悟。

    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确实让易承对大秦世界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知,秦这个带有独特法家风格的社会,虽然有后世法制社会的雏形,可因为是第一个封建王朝,所以还带着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

    大秦帝国以武力统一天下,嬴政又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一整套国家制度。

    为了维持这种集权制度,同时维持社会稳定,嬴政便沿袭商鞭变法以来的疲民弱民之策,把法定的重刑主张推向极端,用严刑峻法来镇压臣民的反抗,用横征暴敛的方法维持庞大的国家开支。

    秦国的的法制非常完备,光是文书就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四大类。

    其中又包含了《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徭律》、《司空》、《军爵律》等等等等。

    易承在夷陵城里,就见到一起离奇的判决案,在夷陵城里有个侏儒,他家的马在城外啃了别人家田里的麦子,麦田主人去追,结果还被马踢伤了,双方闹到了夷陵县衙,按照秦国法律: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年人,达到此身高者开始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这个侏儒身高不足六尺,因此被判无罪。

    相比这种有趣的无罪判罚,秦律中大部分还都是重刑,除去割耳朵,割鼻子,砍脚趾,还有连坐、死刑、迁刑、作刑、赀刑等等。

    这些刑法无一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可在残酷的刑法面前,个人的主观感受完全被忽略,有罪受罚,无罪赦免,所有的一切都严格的按照秦律那四本法令执行。

    而像《秦律十八种》这种书籍,在各地官员手中,那便是堪比《圣经》的最高指示,天下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按照书上的秦律严格执行。

    这种氛围下,所产生的后果就是社会被极度压抑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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