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伱以为我想留在你这里吗?我只是想搭个顺风车而已。” 不过到了这时,日月邬鹤才发现了一件令人十分尴尬的事情。 而在公元五二五年,看着面前将明子追忆过去的那副样子,再看看三真同月令内那呈现出来的巨大石山,顿时也便是明白了姜明子究竟在想些什么? 不过他也并没有开口说些什么。 至于其他,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不过此话刚刚脱口,他师傅的铁拳便是招呼在了他的脑门上。 看着对面抠门的姜明子,出点在这片岁月当中的日月邬鹤微微翻了个白眼。 高皓光:“……” “哇哇哇——” 三真第三法府…… 难道对方是趁他不注意什么时候钻进三真同月令里的吗? 可是不应该呀,在此之前三真同月令好像没有再开启过才对。 黄二果:“我也不知道我做了些什么啊……” 而日月邬鹤也顺着因果联系来到了一二零零年,把那一年的潘南君再度抽打了一顿,顺带着还让他吐出了那个因果律神通一生一败钉的拥有者并且把他打出了这个时间段。 在姜明子这边他压根都没走几天,甚至连三真第三法府都还没有让傀儡建完呢…… 正是他们阔别了几天的师傅马朝和师姐苗青青。 听着自家师傅和师姐的关心,高皓光微微摆了摆手。 “直接把我们送出五百里让我们去打一个涅槃尸……” 一切似乎都回到了那个没有法尸参与,没有姜明子的时期,一切都是那么的轻松,不需要去考虑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烦恼…… 想想其他几个狗腿的下场,日月邬鹤怎么可能不对这家伙动手? 于是仅仅一巴掌,日月邬鹤便是将这将意识投影到过去的岁远打回到了未来。 而他的这个念头刚刚闪过,原本正常的卷轴之上便是骤然亮起了一抹金色的光芒。 只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 对此,并不知道岁远曾经远远看到他和姜明子一起爆发杀气,吓了那个胆小的小远子差点肝烈的日月邬鹤虽然有些无语但也只能说声行吧,默默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当中不由自主的便是出现了一位笑容明朗的男子,还有一位面容看似冷峻但是性格确实格外温柔的女子…… “师傅,这东西是哪儿来的?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倒是更加年长,更加不靠谱的黄二果对着自家师傅和师姐讲明了他们所经历的一切,令的马朝也不禁长长叹息,来到高皓光的身侧,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确实是一个有些难解决的问题。” 那家伙特意留下来的东西能是什么好东西?指不定就是坑他来着的…… 尤其是在三真法门,这个自始至终都站在反对涅槃尸第一线的大宗门之上尤为如此。 …… 也曾经经历过小神通入门,中神通大成,还有师傅死去等多个特殊阶段。 而是一个好似幽魂一般的小绿人从高皓光的脑袋里飘出,票在了高皓光的脑袋之上,好奇的看着面前的日月邬鹤,对着他手舞足蹈,似乎是想对他说些什么。 “别提了,都是那个王八仙君。” 这个时间点对应的高皓光已经成年了,而对应的段星炼也已经达到了自己曾经在万业之梦里看到,被百里渊袭击,以常世的芸芸众生击败百里渊的六生五世的那个时期。 只留下心怀理想的高皓光对此感到意难平而已。 只是在日月邬鹤即将踏进三真同月礼之时,姜明子的声音却是突兀的在他耳边响起了。 日月邬鹤自然也懒得做那画蛇添足之事。 当初的白小小是有活下来的机会的,只要她愿意活,那么高耗光就绝对不会吝啬,付出代价,让姜明子赐下一粒仙丹。 “泥奏凯~,本仙君不想和你说话。” 不过再怎么吐槽,再怎么抱怨,看到面前熟悉的门墙之时,满身风尘的两人还是不由自主的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为了保护曾经还没有拜入三真法门内的自己,保证自己不会被万业尸仙操控因果提前杀死。 不过岁远这家伙是姜明子的怪,到了最后因果大战的时候也并没有他的参与,日月邬鹤也懒得去追,而是转头看向了小姜明子。 结合原著当中这个神通最初的拥有者是岁远,用途是想要通过对幼年的姜明子出手,从而导致未来的姜明子某一天状态不佳,从而将其击败。 不过令日月邬鹤稍微有些苦恼的是,这些时间段好像没有什么明显的因果,它并没有什么媒介能让自己通往这些特定的时间,从而去点亮那段时间的自己。 虽然当初上官宵寿终正寝,被万业真血选上化为法尸,想要继续存活于世,从而遭到了姜明子的肃清。 刚刚看到这个小绿人的瞬间,日月邬鹤还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问题。 她将自己的眼睛托付给了高皓光,请求他帮自己看看未来这璀璨的世界,而自己则是转身离去去陪自己的父亲母亲去了…… 看着在苗青青的身旁转来转去,不断的出声安慰的黄二果,马超当即便是猛的站了起来,抬脚便是窜到了二人的身旁,大喊大叫道: “啊啊啊啊——,黄二果你做了些什么?” 不过下一刻他再度拿起旁边的茶盏,想要再喝一口茶之时,茶杯杯角却是好似磕到了什么东西,发出了一声玉石碰撞的“叮当”响声。 如果再想通过老套路进入万业之梦,估摸着就算是日月邬鹤也得付出一点代价。 高皓光疑惑的侧目看去,然后便是看到了一节两端都有翡翠装饰的白色卷轴不知何时放在了石头雕刻成的桌面之上。 “那个名叫白小小的姑娘好可怜……” 而且这次把他师傅和师姐也带上了。 “亲朋绝亲朋,好友灭好友”在别人那里可能是一个形容词,但是在姜明子这里却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