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遭遇地精小队-《我在费伦开创仁德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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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礼凝重的站在村庄外泥土路上,蹲下身,用手抓起一把浸润猩红血液的泥土。

    在这处血渍不远处,则是一排凌乱的脚印和散乱的布条。

    哪些凌乱的脚印,小部分明显是穿着鞋子踩出的痕迹,而其余大部分能够清晰的分辨出脚趾轮廓,像是人类所留下,但是……

    郑礼脱下草鞋,赤着脚踩在脚印旁不远处,两个脚印对比。

    绝大多数凌乱脚印只有只有郑礼的三分之一大小,但是脚趾长度堪比郑礼,甚至有些还更长。

    只有在村庄另一处出口,发现了只比郑礼小一圈的的足迹,甚至还看到了比郑礼脚印大几圈的足迹。

    而在这些足迹的旁边,都出现了一种大型犬科动物行走的痕迹。

    凶暴虎彪独自从烧成白地的村里走出,来到郑礼身旁,低吼几声。与它相伴多久的郑礼自然明白它的意思。

    村庄内并没有尸体,如果有,彪一定会把它叼过来。

    “那么是谁袭击了这处村庄?神秘的类人怪物还是……地精?”

    木矛随手插在湿润的泥土中,郑礼摸着下巴沉思。

    自从重生初始,郑礼便知道所处的这方世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欧洲中世纪,而是一个魔法与怪物并起的世界。

    在获得了前身的常识后,郑礼更是对这个名为费伦的大陆的危险性有了更进一步的印象。

    巨龙,神祇,恶魔层出不穷,即使在偏僻的荒野,也有流着涎水,饥肠辘辘的异种怪物贪婪的注视着一切。

    类人的足迹,纤长的脚趾,犬科动物的踪迹,村庄尸体的不翼而飞。

    以及通过足迹大小推测出绝大部分来袭的怪物,是一种只有自己一半高的类人直立生物。

    “那么……”

    郑礼心情有些沉重:“一只由熊地精督军,裹挟最少有一队大地精及座狼骑兵组成的地精部落吗?”

    地精是一种矮小懦弱的智慧生物,通常情况下一名普通的农民徒手能掐死一只,如果再加上草叉,更是能轻松的对付两三只地精。

    这些丑陋的怪物,在数量稀少的时候,遇见人类只会逃跑。

    但当他们数量足够多,使得在集群中的他们觉得我们很多能够上的时候,就会疯狂的袭击以前不敢攻击的生物。

    地精不仅生的多,长的快,还不挑食什么都吃。

    他们的食谱中,就包括智慧生物乃至同族的尸体,不过,通常情况下地精部落是不敢袭击人类村庄。

    之前找线索的时候郑礼就观察了这处村庄,这应该是一处安置不久,用来开拓荒野的前哨站村庄,规模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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