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龙之侍(三)-《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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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正文卷68.龙之侍“干杯!”

    路明菲举杯与芬格尔对碰,两个人用同样豪情的姿势仰头快乐的吨吨吨,不知道还以为他们是梁山上的好汉,热衷于大块吃肉大块喝酒吹天说地。

    实际上他们只是坐在卡塞尔学院餐厅的一角在庆功,因为路明菲昨天成功通过了包括3e考试在内的所有测验,作为回报,路明菲请首席功臣芬格尔和贴心棉袄零一起吃饭。

    路明菲在射击考试里得到了a+,老师说她是百年一遇的好苗子,将来会成为出色的神枪手。体能方面则只有d,拿着记录本的老师说他从未看到有如此孱弱的新生,长跑起来像是快要死掉的蜗牛,结束的时候路明菲腿一软直接瘫了,是零负责把她扶回去的。最令人满足的是3e考试她拿到了s,完美评分,没有给顶着的s级名头丢脸,虽说考试中途不小心睡过去了,好在有芬格尔的考题,依然有惊无险。

    考虑到芬格尔说自己是个德国人,所以路明菲请芬格尔吃的全是德国菜。德国菜素来被中国人说是欧洲的东北菜,酸菜猪肉和香肠是他们桌上永远不会缺少的东西,单从材料来说有种东北大锅炖的感觉,只是做法略有不同。再加上黑啤白肠和猪肘子,这顿饭颇有一种别致的味道,让路明菲想起以前跟叔叔下馆子,豪放的东北老板端上来的猪肉炖粉条差不多可以用盆来形容,够味还够量。

    “师兄敞开了吃!这顿我请!”路明菲拍拍贫瘠的胸口表示自己很慷慨,这顿饭虽然贵了点但是绝对物超所值,本以为败狗师兄只是卡塞尔里的留级生一条,没想到关键时刻还能发挥偷考题的作用。路明菲当然不是什么正经姑娘,有答案不抄她就是傻子了,何况这次考试还那么关键。

    “说到吃这行还是你们中国人行啊!”芬格尔啃着猪肘子,竖起大拇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活的好像你们都能抓来吃,烹饪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说起来比起德国菜其实我更希望你请我吃中餐……但是这个餐厅里确实没什么像样的。”

    作为一个德国人在美国创办的大学,卡塞尔的食谱基本与东亚无关,它吸收的全是欧美精华,这让路明菲的胃并不是那么适应,才来没多久,她其实也开始有点想念婶婶做的醋溜大白菜。

    这是每个人都会有过的经历,没有离开家的时候总是向往着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离开之后才会想念起家乡老母亲做的那一碗阳春面,将来你成了天天泡在高级饭馆里的人,动辄一餐要吃掉几百上千块,可还是会觉得那碗只有葱花和鸡蛋的老面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它不但免费,更重要的是还能品尝到只为你而绽放的爱。

    “将来有机会的话,到了中国我可以给师兄你展示一下我的厨艺,包你吃遍全中国!”路明菲经常跟着婶婶一起下厨,作为一个立志将来要当个好新娘的姑娘,在厨艺这方面路明菲是为数不多还比较有自信的领域,因为婶婶虽然是个小肚鸡肠的家庭妇女,但是做得一手不亚于餐厅的好家常菜,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拴住肥头大耳的叔叔,把路鸣泽养成长160重160的圆形。

    “那我可得好好期待期待了!”有人这样盛情芬格尔当然也不客气,吃着面前这顿已经想到遥远未来的下一顿了,更何况俗话说秀色可餐,和美少女一起吃饭当然也倍儿加的香。

    “我也要一份。”零淡淡地说,她总是很平淡的一个人,唯有提到好吃的多少会表现的更可爱一点。

    教堂的钟敲响了,路明菲扭头向窗外看去,大群的白鸽从那里涌出,有点像是奥运开幕放飞的和平鸽群,草坪上天空上都被苍白的羽覆盖,路过的学生们纷纷停下,仰头看着漫天飞舞的鸽群。

    路明菲来到这所学院已经有三天,教堂的钟从未敲响过,以至于路明菲以为那只不过是个摆设,如今铜钟一再地摇摆,低沉的钟声久久不息,就像一个闹了别扭的小孩,不管别人怎么劝都停不下来。

    “我们走吧。”芬格尔低声说,他不笑了,也不吃了,分明刚刚还握着猪肘子吃的满嘴流油,如今却放下骨头拿湿手巾默默地擦干净手。

    “怎么了?”路明菲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了,在这个本该美好愉快的正午,餐厅里的学生们都在钟声之后停止进餐,披上外套往餐厅外走去。

    “有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芬格尔把剩下的半瓶黑啤握在手里,“不知道是谁,但应该是执行部的人,整个学院里就数那里的工作最危险,他们是直面龙族的屠龙英雄。”

    这个看上去老是那么不正经的师兄此刻忽然变得很正经,路明菲跟在他的后面,莫名觉得这条败狗的背影居然高大伟岸起来,虽然他本来就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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