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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军?”
“李建昆?”
“正是。”
“你好你好。”
二人接头成功,右手热络握在一起。
按照沈姑娘的描述,她这位大表哥并不难辨认,一米七冒尖的个头,方块脸,额头上有块猫爪似的疤痕,小时候调皮栽沟里被石头磕的,因为这个当年想当兵没去成。
龚军仅带了一只旧旧的、边缘磨出毛刺的黑色手提包,瞅着隐隐护在怀里的模样,李建昆也没要求帮手,领着他离开罗湖枢纽,向停车的地方走去。
“建昆你是在特区做什么工作的,听说华人电子是家合资企业,在里头当官还是…做事?”
龚军一路走,一边搭话。这信息于他而言非常重要,将直接决定这条财路的宽广程度。
李建昆侧过头,含笑反问:“红衣没跟伱说?”
“她说她不知道啊,这山高水远的。”
具体情况沈姑娘确实不了解,但以她的冰雪聪明,怎么可能猜不到呢?
怕是不想把大表哥的胃口撑大,以至于给自己带来困扰。
一如既往地善解人意啊。
不过没有必要。
“做事。”李建昆微微一笑,对方所描述的“官”,无疑是指在特区工作的行政人员。
龚军哦了一声,心头颇为失望。
窄了。
“红衣还说什么了?”李建昆顺着话头问。
“我那表妹从小话不多,倒也没说什么。”龚军咧咧嘴道,“只说你值得信赖,你俩是好朋友。”
好朋友这身份……李建昆可不太认同。
不过也明白,姑娘家家的,一来有些害羞;二来,怕也是有所顾忌,毕竟沈父并不待见自己。
“但我看吧,你俩不是一般的好朋友。”龚军突然笑眯眯说。
“噢?”李建昆饶有兴致问,“何以见得?”
“168块的电热毯啊,听说特区待遇好,但至少也能顶你一月工资吧,只是朋友的话,不能够这么大方呀。”
龚军说到这里眨眨眼,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你想跟表妹处对象,对吧?”
李建昆竖起大拇指,“大表哥慧眼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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