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少年的心事-《蛮荒补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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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精元境初期的低劣修为,越四五个小阶成功击杀接近三阶巅峰的蛮猪,矮小少年已经能够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三阶猎士。这一成绩要是传到他所居住的天角镇上,恐怕会惊煞许多人。

    可矮小少年脸上却没有什么明显喜色,似是习以为常。

    别说他这个三阶猎士不被人承认了,就算是被人承认又如何,离他心目中的补天人,还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眼见天色渐晚,他迅速行动起来,将银斑猪毙命的陷阱以油布盖住,避免血腥气息散得太开,引来其他危险。然后迅速沿原路返回,边走边消弭之前战斗痕迹,收走铁蒺藜尖刺之物,直到他原本埋伏之地。

    将属于他的东西全部收走,有的随身带着,有不便携带的则藏于附近隐蔽之地,他又找到设伏之前猎杀的一只十数斤沉的金冠鸡,开始返程。

    这金冠鸡勉强算是一阶蛮兽,除了飞得快些,被啄中后会受点儿伤,本身危险性不大,他是往这里赶路时顺手射杀的。

    趁着天色未完全暗下来,他脚步匆匆,奔出山林,回到天角小镇。

    镇上的人看到矮小少年,有的冲他点个头,多数则并不理会他。而有的同龄人,则是指着他手中的金冠鸡,一脸的嘲讽。

    “哇,鼎鼎大名的金鸡猎士回来了!再次成功猎获一只金冠鸡,成绩喜人呀!加油吧,猎个千八百只金冠鸡,看能否给你破个例,送你一阶猎士的称号!”

    开口讥讽的少年,约莫十四岁,着一身锦锻料衣袍,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只是眉宇间显露的一股不屑与嚣张,以及看向女孩时眼神中隐隐透出的欲望,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看起来跟个二世祖似的,让人有些不大舒服。

    这名少年姓马名小三,是矮小少年的同龄人,亦是镇上最喜欢与他作对的一个少年。在天角镇上,这位马姓少年的天赋不算最突出,却也是远超矮小少年。此刻的他,已经是精元境中期巅峰的实力,超越矮小少年足足三个小境界。

    “这伪装做的真不错,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强悍无比的强大猎士呢。陈峰小子,本镇少年猎士大赛快要开始了,你可一定要拿到猎士称号呀,要不然连参加大赛的资格都没有,多可怜呀!等下一届,你的年龄可就超了。”马小三身边一个少年亦讥讽道。

    “也没准。这小子近两年不是一直赖在狄大师那里,跟一只癞皮狗一般,任凭羞辱打骂也不肯走吗?没准狄大师心软之下,会帮他说句话,弄个参赛资格呢。”又一名少年道。

    “他想得美。狄大师眼界绝高,别说他了,便是本公子和刘少亦均未入大师之眼。这个小子就算吊死在宝器铺门口,狄大师也绝不会为他开口说话。事实上,若非小晶妹妹心软替他说话,他想踏进宝器铺的门都难。据说他现在赖在那里,是在干些打杂之事。你们看着吧,早晚有一天狄大师不耐烦了,会一脚踢飞他。狄大师可是说过了,他此生轻易不会收徒……”马小三道。

    “没错。据说狄大师每日付给这小子一个银币当酬劳,很明显,这是明算账,既是心善帮衬这个小子,也是完全断绝了他的希望,表明狄大师一点也不欠他什么。如此一来,他顶多算是杂工,干再久也是杂工,连个学徒都算不上,别指望能捞到更进一步的好处……”

    “就是这个道理……就看这小子是否有自知之明,主动离开了……”

    “就凭他这等货色,还惦记着当补天人,真是侮辱补天人这三个极为尊贵的字眼……”

    名为陈峰的矮小少年不理会几名少年的冷嘲热讽,提着金冠鸡快步走向城镇西北一处偏僻角落。那里算是本镇的贫民区,他的家就在那里。

    他身上是有骨子不服输,敢拼命的疯劲,可那得分面对什么事。对上这么几个纨绔,他实在犯不上。

    眼见得少年没有丝毫火星气,面色平静,任人羞辱,镇上大多数人似乎已经习惯了,没什么反应。唯少数人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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