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哀怨的眼睛-《夺命神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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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地一声,一把匕首从冯兰手里飞出,直冲高得江而来,他没等反应过来,匕首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扎在对面的墙上。
冯兰的这手飞刀的活应天龙见过,那是她自己背着人练习时应天龙无意之间看见的,除了惊讶于佩服,他还能说什么呢?到是冯兰大方,把匕首给他看,是纯钢打造的,连刀把长十公分,一共五把,刀身刻着血槽,乌黑发亮,刺到人,绝对是一命呜呼。冯兰告诉应天龙,这是她爷爷的遗物,冯兰出身于武术世家,全家人都习武,从小爷爷就认为她的身体素质适合练武,把自己的绝招一一传授给她,爷爷曾不止一次叹息说她是生不逢时,要是在过去,孙女肯定是武林中的女英杰。
应天龙说作为一个特种兵,格斗是最起码的技术,你有武术功底,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连男人都不是你的对手的原因了。
面对冯兰的飞刀,“野牦牛”高得江是彻底服了,女特种兵,这一手绝活使他想起一个叫“小李飞刀”的武侠,那只是传说,今天是开了眼界,特种兵,来干什么,又想弄清“棕熊”盗猎的线路,看起来政府要动手了,那个警察说的对呀,自己要是冒里冒失的去了,恐怕是尸骨无存呀。
高德江脑袋飞快地转动着,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还想蒙混过关是不可能了,好汉还不吃眼前亏呢,得了,人家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有什么就老实说了吧,争取一个好的态度。
想到这里,高得江说:“我说实话,我说实话。”
应天龙与冯兰对视一下,都露出会心地微笑。
格尔木城西的那一片别墅的一幢楼房里,灯火闪动,群魔乱舞。
一只藏羚羊的标本屹立在客厅的中间,这是一只体态硕大的雄性藏羚羊,昂着它那高贵的头颅,一双本来应该是炯炯有神的眼睛哀怨地注视着前方,前方有丰盛的草地,有成群的同伴,有高原的寒风,刺眼的阳光,还有一望无际的冰川雪域。
可是现在,它被无情地禁固在充塞着酒味与胭脂粉气的客厅里,听任来者对它戳戳点点,发出几声惊讶地赞叹。于是,它现在的主人开始炫耀其自己的枪法,是怎么样一枪打中它的头颅,而且是百米开外,他不会说,这只雄性藏羚羊为保护自己的家族与他拼命的全过程,也不会说他残杀了所有的藏羚羊,连初生的羊羔都没有放过。
“棕熊”真正的名字叫萨仁格桑,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刘一杰。此人不但心黑手毒,而且贪得无厌,雁过拔毛,恨不能揽尽天下所有财富。现在,别墅里正在举办酒会,为的是为刚刚出狱的“野牦牛”高得江接风洗尘。
“棕熊”手里拿着酒杯,身边时一个妖艳的女人,紧紧贴在他的身上,撅着腥红色的嘴,一口口把“棕熊”杯里的酒灌入自己的肚子里。
“刘老板,你好偏心哟,就知道宠着玉红,也不理人家。”另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走皱着眉心,娇謓地说。
“谁说的,你们我都喜欢,玉红,刘芳,还有你,我的心肝宝贝,来来,给‘野牦牛’敬上一杯酒,在牢狱里他可是受苦了。”
高得江苦笑一下,应付到:“老板,不算什么,有你老人家罩着,公安局也不会拿我怎么样的。”
“高得江说的没错,这几年那个什么苏局长拿我当眼中钉肉中刺,找着茬来整治我,还有那个桌桑,上一次让他逃脱了,这个帐早晚要算,要他知道,格尔木是老子的天下,可可西里是老子的地盘,哪里的藏羚羊都是老子养的,老子要它们什么时候死,它们就得乖乖听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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