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cs2004经常在沙漠2单挑,沙漠2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如果自由跑动,我们恐怕找半天都找不到对方的位置,所以我们总是约定正面遭遇,我当匪徒从a大门往外冲,他当警察从沙漠的土墙拐角往匪家攻。
不管我是用ak47,还是用从他手里缴获的m4,总是很轻易的把他射杀。在10个回合的对射中,常常能打出10:2,10:1,甚至10:0的战绩。
cs就是这样一种冷血的运动,对于败者来说就只有郁闷和羞辱。
对于胜者来说满是快感和蔑视。
那段时间我给cs2004编了一段顺口溜:“二零零四,啥也不是!”
cs2004对此仍然是一笑置之。果然是心宽体胖啊!
要是有人这么说我,那我的肝火非得腾地一下子把脸烧紫不可,而cs2004却似乎对我的语言攻击并不放在心上。整天仍然笑呵呵的,象一个弥勒佛。
现在回想起来,可能就是这种大大咧咧的胸怀使得他日后有崛起的一天。
cs就是这样一种心理因素占主导的运动,你越不把对手当回事,杀起来就越得心应手,越心狠手辣,越花样翻新,越手法残忍。
我还记得我在虐cs2004的日子里的经典一战。
那个地形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
只记得cs2004和另外一个警察同伙一左一右,各站一边,分别守着两个灰色水泥屋的门。因为警匪之间位置较远,所以两个警察不约而同的都买了狙击步枪。
面对两把狙击步枪的死亡威胁,我心不虚气不躁,买了把沙漠飞鹰手枪,从右翼就杀了上去。
右边的警看我冲上去慌了神,不断调整着步伐,空气中传来刷刷的开镜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害怕,只感觉到全身都象在燃烧一样的兴奋。
这就是所谓“艺高人胆大”吧,另一方面我也是对眼前的这两对手的枪法心里有数,我迅疾的“s”型步伐是专门为了躲狙击步枪而练习的,此时完全派上了用场,连施“眩惑之步“,晃花了右边这个警,在进入手枪的射程之后,“啪啪”两枪就把右警挂了,缴获了他的狙击步枪之后,抬手向左,对着在左边反应迟钝的cs2004就是一枪,就把他给爆头了。
一把小手枪灭了两个狙击手,这种情况只有在实力相差悬殊的形势下才能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