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大魔王回來了-《遮天之人王》


    第(2/3)页

    如今兩百年過去了,有著木仙伴生靈的恩澤,他的修為已經跟天靈一樣了。

    準帝三層天的氣息從二龍身上散發出來,這才讓天靈相信了他的話。

    “難道……都是?”

    二龍的修為是真實的,那么其他幾個不會也是準帝吧!

    六個準帝,這已經有了威脅遠征帝國的實力了。

    遠征帝國才幾個準帝,他們是大一統的帝國,要是算總數量,那準帝自然很多,全宇宙大部分準帝都歸屬于遠征帝國。

    但是,真正完全站在遠征帝國利益當年的準帝,也只有十幾個,六個準帝,要是在遠征帝國弄出亂子來,恐怕整個遠征星都要被打崩。

    經過最開始震驚,天靈的表情開始變換,兩只宛若寶石的眼睛一下子變成了月牙,整個人都從高冷女神變成為了可愛的鄰家小妹。

    “太好了,本來我還擔心我一個人有點不夠呢,現在加上你們,看我不打出那老家伙的狗頭!”

    谷硴天靈這時候仿佛恢復了當年江辰見她時,那副活潑的模樣,然后天靈給江辰講起了她遇到的麻煩。

    原來,她之所以沒有跟著遠征大帝前往前線,就是因為她麾下的劍圣要進階準帝了,所以她想要為劍圣準備一份禮品,那是一柄斷劍。

    傳言,這斷劍的主人是準帝后期的修士,死在了葬帝陵中,法器也跟著殉葬了。

    只不過,在他死后,竟然尸體誕生了新的靈智,并且借著葬帝陵中的陰氣修行,成為了一尊恐怖的僵尸準帝。

    遠征帝國,包羅萬象,無論是人族,妖族,還是異族都能夠在這里成為同胞。

    只不過這僵尸準帝卻殺戮成型,不服管教,所以一直沒有被收服。

    天靈就是盯上了他手中的法器,若是給劍圣,能夠讓他的法器更上一層樓。

    江辰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天靈當年幫自己不少,自己也應該回報一下他。

    而且劍圣當年江辰也接觸過,跟江楚云一樣,都有一顆純粹的劍心,他進階準帝,江辰也很高興。

    并且江辰已經確定贏鈺就在遠征帝國宇宙了,未來想要找到她,并且救她,離不開遠征帝國的幫助。

    這次進來后,江辰沒有再讓巫半仙占卜贏鈺的位置,既然對方上次能夠發現他們的窺視。

    這次難免就布下了什么陷阱,木仙是成仙的存在,雖然現在是證道者,但是他的手段必然很多。

    又跟天靈聊了一些這兩百年的種種,兩人約定,一個星期后,相約前往葬帝陵。

    “你跟她很熟嗎?”

    天靈走后,婆娑一只手挎著江辰得胳膊,一只手滅向了他腰間的軟肉,盡管這點力氣對于江辰來說,并不算什么。

    “想什么呢!”

    聽著有些微酸的語氣,江辰直接伸手刮了一下婆娑的鼻子。

    這次前往葬帝陵,江辰準備只帶上天幕君,人太多也沒用。

    太弱的敵人,天幕君足夠了,太強的敵人,就算是巫半仙一起去,也沒用。

    而且上次占卜贏鈺的下落,巫半仙也受傷了,雖然不是太嚴重的道傷,但是能不動手,還是盡量不要動手了。

    風無痕夫婦倆也是第一次來遠征帝國這樣充滿科技感的世界,所以也很是好奇,當天就相約度蜜月了。

    當然,還有巫半仙跟天幕君,兩人互相看不順眼,都把對方當成競爭對手,所以自然不會一起出去。

    不過,兩人的境界,除非是遠征大帝親自回來,否則還真的不會有太大的危險。

    至于江風他們四個追隨者,在江辰得全力供應下,瘋狂修煉,希望早日能夠幫到江辰。

    第二天,江辰就帶著婆娑一起前往了星遠集團的總部。

    “站住,什么人!”

    兩人剛到這里,就被門口的守衛給攔了下來,守衛只有仙一境界的修為,自然不是為了攔住強敵,而是為了沖門面。

    畢竟,仙一境界做守衛,也足夠土豪了,要知道,星遠集團的艦隊司令,也只是圣人境界罷了。

    江辰還想傳音讓大樓里的熟人來接人呢,結果他的身后忽然想起了一聲輕疑聲。

    “咦!”

    一個一身紫色長裙的女子忽然快步朝著前面走了幾步,來到了江辰得前面,當看清楚江辰得面孔后,她臉色一邊,驚訝的說道。

    “大魔王,真的是你回來了!”

    程穎瞪大眼睛,下意識的往后退了幾步,當年被江辰俘虜威脅的畫面,依舊歷歷在目。

    他跟楊靈兩個天仙學院的天之驕子,結果成了別人的侍女,那段經歷,是她一生的恥辱。

    “呦,這不是程穎大侄女嘛,不錯,仙三斬道了!”

    江辰看到程穎后,立馬笑嘻嘻的說道。

    結果,這微笑卻讓程穎想到了當年被江辰支配的情景,下意識的退后幾步。

    結果,那幾個仙一境界的守衛還挺盡職盡責的,見到程穎小姐有些害怕這年輕人,立馬圍了上來,并且毫不猶豫的呼叫了資源。

    然后,僅僅片刻,就有上百架的無人機將江辰和婆娑圍住,槍口,炮口直接瞄準了江辰。

    結果,江辰僅僅一個響指,那些高科技武器紛紛失控的落在了地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