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法律小幫手上線-《我叫孫賊,不是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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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叔,何大哥,我插句嘴,替我二叔鳴個不平。”

    就在兩位安全員也對著無賴有些無語的時候,孫賊插嘴了。

    在場的眾人都看向了孫賊,小何看著他說道:

    “孫小弟你有啥話就直接說,有啥不平的。”

    孫賊先是看了一眼斜眼看他的柳強,又看了一旁都有些氣憤的同村村民,

    最后,眼神回到了小何這邊,

    “何大哥,是這樣的,柳強說我叔打他了,可是在我看來不是這樣的,

    我國的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哦,

    《刑法》八十四條有規定,人民群眾在扭送違法犯罪的人員的時候,產生的肢體矛盾,對犯罪人員造成了損傷致使他人受傷,這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也就是說,剛才我二叔和我村里的叔叔伯伯大哥們,他們都是去制止柳強違法亂紀去了,在扭送他來歸案的時候,發生了肢體沖突,那么,這一切的后果都需要柳強一個人來承擔哦,和我叔以及在場的其他人無關的。”

    雖然孫賊說的不是很清楚,可是,這也已經大大的超出了在場村民的認知理解范圍了,

    張嘴就是刑法啊,別說村民了,就是來的兩位安全員,也被孫賊的解釋給說愣住了。

    孫賊沒有給眾人反應的時間,繼續說道,

    “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柳強最少犯了侵占罪,誣陷罪,敲詐勒索罪,還有妨礙公務罪,

    侵占變壓器,就是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從而構成的犯罪。

    誣陷我二叔,這個,,,且不說。

    敲詐在場的村民,要賠償,就是敲詐勒索了。

    妨礙了安全員的正常出警,就是妨礙公務罪。

    所以,我說他頭很鐵啊,還是兩人以上的團伙作案,做的事情加起來很有判頭的,最少好幾年起步。

    而且,柳石頭腦子不好的話,有病,那么所有的罪責都就算柳強一個人的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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