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侦查终结-《性之罪》


    第(3/3)页

    “那手枪沉么?”

    “好像……看上去不太沉。反正我没动,怎么会知道它有多沉呢?”夏哲的额头冒出一层细汗。

    “方琼死了以后你也没动?年轻人第一次看见枪,往往都好奇,拿起来看看。你没拿?”

    “没有!我当时吓坏了,哪儿有心思看枪啊!”

    “你能肯定?”

    “当然!”

    “夏哲,你可别跟我们耍小聪明!你以为那套瞎话编得挺圆,可你骗不了我们!你知道,我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这么编瞎话属于抗拒,对你是很不利的。我这可是好言相劝啊!”

    “……”

    “夏哲,我说你编瞎话,这是有根有据的,说出来也得让你心服口服。第一,你说方琼是殉情自杀,可她为什么不先打死你?既然是殉情,她为什么还让你活在世上?这不合情理,对吧?第二,你以为我开始问你那两个问题是逗你玩儿啊?我是在观察你的行为反应模式。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回忆性问题,你的行为反应模式是抬头,目光右斜,左手抓后脑。对吧?我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分析性问题,你的行为反应模式是低头,目光左斜,右手敲大腿。对吧?然后,我问你方琼开枪的时候你站在什么地方。这是一个回忆性问题。如果你如实回答的话,你当时的行为应该是抬头,目光右斜,左手抓后脑,但是你当时的行为却是低头,目光左斜,右手敲大腿。这说明你当时的思维活动不是在回忆,而是在分析。如实回答那个问题是不需要分析的。对吧?你在分析,那就说明你说了谎,你怕一不留神说走了嘴。对吧?你以为自己的思想活动都在脑子里,别人不知道。你错啦,你的行为习惯早就告诉我啦!第三,你说你没动过那支手枪,可你的手印儿怎么留在了枪把上?你小子反应挺快啊!刚才我问你手枪沉不沉,你愣没上当!不过,这枪把上的手印儿是铁证,你是赖不掉的!我再告诉你,陆婷和陆伯平都承认了方琼不是自杀。夏哲,你是个明白人,还是老实交代吧!你说,你是故意开枪杀死了方琼,还是手枪走火打死了方琼?”

    此时,夏哲的内心防线已然崩溃,他颓然说道:“是手枪走火了。”

    “那好,你再把事情经过讲一遍吧。”

    夏哲如实讲述了那天晚上的事情经过。

    兰警官用缓和的口气说:“夏哲,你承认自己打死了方琼,这是好的。不过,你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必须全面交代你的罪行。你说说,开枪的时候,你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夏哲抬起头来,说:“我确实没有开枪,也不知道那枪是怎么走火的。”

    “我告诉你,我们已经做了侦查实验,那把手枪的枪机相当紧,不容易走火。夏哲,当时你的手指肯定碰到了扳机,对吧?”

    “可能是碰到了,但我确实没有开枪。”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别人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报复吗?”

    “那得看什么事情。”

    “比方说,别人欺骗了你,你会报复吗?”

    “那也不一定。”

    “你恨方琼吗?”

    “我不恨她。”

    “你跟她交朋友,结果她把你蹬了。你不恨她?她让你在股市上赔了一大笔钱,还进了公安局,你也不恨她?”

    “我……”

    “我并没有说你一定想让她死,但是她被打死了,你也不反对。对吧?”

    “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我没想打死她!”

    最后,夏哲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拿到夏哲的口供之后,两名刑警很高兴。他们乘胜追击,再次询问陆伯平。面对陆婷的证言和夏哲的口供,陆伯平修正了自己的说法,承认方琼是被夏哲打死的,但坚持说那是意外走火。至于夏哲与方琼的关系以及方琼的社会关系等情况,他表示一概不知。让警察感到惊讶甚至佩服的是他在“实事求是”的谎言被揭穿之后的表现。他不仅毫无羞愧,而且大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亲亲相隐”制度,说什么父亲为孩子隐瞒罪行是高尚的道德,过分强调“大义灭亲”有违人性等。两位警察感叹,陆伯平可真是当官的材料!不过,他们无心与陆伯平理论,因为他们已经拿到了充分的有罪证据,可以侦查终结了。

    兰警官和吕警官向刑侦部门的领导汇报了案件侦查情况之后,写了结案报告,包括案件综合材料和破案经过,然后把案件移送预审部门。预审人员在讯问嫌疑人夏哲并审查有关证据材料之后认为,本案中有嫌疑人口供、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法医尸检报告、杀人凶器物证、指纹鉴定结论等证据,而且这些证据的内容能够互相印证,已经达到了《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可以侦查终结了。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他们整理了案卷材料,制作了《起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夏哲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1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移请检察院审查起诉。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