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非常男女-《性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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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菜上来了。两人端起酒杯,互祝健康幸福。品尝菜肴之后,希拉问道:“乔恩,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法学院毕业后,在芝加哥的一家律所干了两年,然后就回国了。”

    “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呢?我想,我绝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向你提这个问题的人吧。”

    “想回来给自己干点儿事儿!”

    “在美国当律师不好么?”

    “美国律师过剩,中国律师短缺。连美国人都想向中国出口律师。我不能等着美国律师占领中国市场,就先来了个‘出口转内销’!”

    “我看你是害怕被当成新药的试验品吧?”

    “什么?”

    “很多美国人都建议在新药试验中用律师代替白鼠——因为美国的白鼠太少而律师太多啊!”

    洪钧也笑了。“你这些年呢?看来是万事如意。”

    “什么万事如意呀!就是嫁了个阔老头,后来他死了,钱就归我了。”

    “我看你是宏亚公司的董事长。你们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主要是做美中贸易。你知道,咱们学法律的,要想在美国发展,主要就两条路:一条是走私人口,就是办移民业务;另一条就是做美中贸易。我毕业以后在华盛顿找的那份工作,主要就是做移民。后来我有了钱,就改做贸易了。”

    “你们做哪方面的贸易?我听说,服装加工好像很有市场。”

    “我们公司主要做的也是服装,还有玩具。”

    “这次为什么做了木材?”

    “有钱赚嘛,当然就要做啦!哎,你是不是想替夏大虎打探军情啊?”

    “我就是随便问问。对了,你还信基督吗?”

    “你真健忘。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不信基督。我当时对你非常坦诚,结果让你拐弯儿抹角地骂了一顿!”

    “能有那种事儿?”

    “哟!憨态可掬,你又长本事了!”

    “我真不记得曾经骂过你!”

    “得了!你先骂我是狗,后骂我是驴。我这辈子没少挨人骂,但从来没有人能骂得像你那么巧妙,所以我终生难忘!”

    “真的?那可是应了一句俗话——一不留神还弄出个传世佳作!”

    “一见面就斗嘴,这大概也是咱俩的缘分吧。说真的,虽然我们只有一夜情,应该是两夜情吧,可我总觉得咱俩特有缘分。乔恩,我这辈子交往过不少男人,但你是我唯一的真爱,只是有些短暂。不过,据专家说,真正的爱情所能持续的时间都很短,超不过一百天!来,为了咱们的缘分,也为了咱们的爱情,干一杯吧!”希拉说罢,端起满满一杯红葡萄酒,与洪钧手中的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洪钧也随着喝了一杯,“看来你的酒量是大长了。我记得那次在华盛顿一起吃饭,你没喝多少就满脸通红!”

    “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哦!再说,那也是老不喝的缘故。吃饭还得算计呢,哪有钱买酒呢?”

    “你现在当然是有钱了。对了,你怎么撞上个百万富翁?”

    “这得感谢上帝!萨利文先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大概因为他年轻时为赚钱干过一些不太积德的事儿,所以老了以后就拼命行善,可能是为了赎罪吧。我们是在教堂里通过他姐认识的。他姐就是我们那年给送车的萨利文小姐。他见我一个人挺困难,就让我搬到他家去住。食宿全包,一分不要。不过,你别以为他傻。他不要钱,要别的。我说这话,你可别嫉妒哟。来,干杯!”希拉又喝了一杯酒,眼睛已有些红润。

    “看来,你选择‘吃基督’这条路,还真是蒙对了!”

    “也不全是瞎蒙哦。老祖宗说,人贵有自知之明。我当时全面地分析了自己的条件——我这个人不傻,但缺乏吃苦精神,因此不能选择艰苦奋斗的成才之路;可是我长得挺漂亮,而且还不老,所以得充分利用父母留给我的这点‘资本’。萨利文先生没有子女,妻子也去世了,家里只有他和两个仆人。所以我们很快就结了婚。后来他得了肝癌,临死前把财产都给了我。我这个人本来命苦,是基督让我获得了新生。所以,我感激上帝,尽管我并不相信他的存在。啊,请主宽恕,阿门!”希拉说着,习惯性地用手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你已经开始相信上帝了!”

    “有时候,我倒真希望自己能相信上帝。甭管怎么说,信上帝也比信金钱好。上帝终归是劝人行善的,而金钱只能让人去作恶!”

    “你不是很喜欢金钱吗?”

    “所以我信不了上帝呀!”希拉又喝了一大口酒,补充道,“其实我并不喜欢钱,但是我需要钱,因为金钱可以帮助我实现生活中的目标。”

    “上帝就不能吗?你们基督徒不总爱说‘我万能的主’吗?你为什么不求‘主’帮助你实现生活目标呢?”

    “主太忙,管不到我这点儿小事儿。如果主什么事儿都管,那还不把他累死呀!请主宽恕,阿门!”希拉又画了个十字。

    “我能帮你么?”洪钧试探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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