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結識朱沖-《歷史的天空之靖康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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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京被罷相后,擔任太乙宮使,閑居府邸,只在初一、十五兩日,進宮上朝。因鄭居中等人更進一步進本奏請,徽宗皇帝再貶蔡京為太子少保,不允許他在京中居住,將他安置在杭州黜居。

    蔡京離開京畿重地,遠離朝廷權力中心,一時安閑了下來,或潛心研究書畫藝術,或云游四方,觀山玩水,或通過前來拜訪他的親信了解朝廷動態,琢磨著如何再起,重回朝廷。

    那年,蔡京游山玩水,路經蘇州,見湖邊風光秀麗,便想修建一座樓閣,用為書院,傳播書畫文化。然而,修建一棟樓閣,需花費數萬錢,且時間也緊迫,一時恐無法完成。蔡京因此郁悶起來,苦于資金不足,材料不夠,無人督建。

    也是巧了,該是蔡京之流亂政誤國,結果就在蘇州游玩的這段時間里,蔡京結識了一個引發方臘民變的人。這個人是誰?這個人就是朱沖。

    朱沖何許人也?朱沖乃蘇州本地人氏,出身低微,長得高大威猛,有一身的好力氣,平日里靠給人幫傭為生。

    雖是如此,這朱沖卻是個性情暴躁之人,不以自己卑賤為內斂,反倒動輒發怒,與人相爭。

    一天,因為瑣事,朱沖又和他人發生沖突,三拳兩腳,將他人打倒在地,幾近傷殘;故此被他人以故意傷害罪告到蘇州府上。

    蘇州府知府大人對朱沖之惡早有所聞,心里也謀算著收拾他哩,正好逮著這個機會,遂令人逮朱沖上堂。

    朱沖被衙役抓來,押入大堂,接受知府大人審訊。

    知府大人不問案由,也不容朱沖分辨,只是怒視著跪爬在的朱沖,猛地拍響驚堂木,責令衙役道:“打!給我狠狠地打這廝二十大板!”

    衙役聞令,將朱沖摁于地上。

    朱沖恐極,大聲喊道:“大人,小民無罪!”

    知府大人更怒,吼道:“打!給我著力打!”

    衙役們掄圓了木板,在朱沖屁股上狠狠打了二十大棍,打得朱沖哭爹叫娘,攤在地上,幾近昏死。

    知府大人厲聲責令道:“架將起來!聽判!”

    當即,案都沒審,直接就判了。

    知府大人猛然拍了驚堂木,高聲判道:“被告朱沖!長期以來,橫行街井,倚強凌弱,無事生非,尋釁滋事,擾亂治法,罪不容赦!量其尚無致人喪命及傷殘之情,現宣判如下:趕出蘇州城,永遠不得在城區居住。”

    宣判完,知府大人望了眼尚迷迷糊糊的朱沖,厭惡地皺了皺眉,揮了揮手,令衙役將朱沖拖了出去。

    衙役拖著朱沖,出了府衙,將其仍在街上,令其連夜出城,不得延誤,否則,大棍侍候,絕不留情。

    朱沖在知州府挨了一頓板子,被拖出府衙,扔在街上,自感知府大人的判令違背不得,這繁華錦繡的蘇州城也是待不下去了,只好拖著被打爛了的屁股,出城去了。

    出到城外的朱沖,無處可去,見鄉野間有一草棚,遂挪移了進去,躺下歇息。

    當夜,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北風呼嘯,氣溫劇降。草棚中的朱沖被凍的瑟瑟發抖。

    好不容易挺過了一夜,朱沖幸慶自己沒被凍死,見外面雨停了,風住了,遂掙扎著出了草棚,等著天上出太陽,好好曬曬快要被凍僵的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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