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旧事-《重生1881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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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葆桢之事业,以督办福州船政和创建福建水师为最。尽管左宗棠是主要筹划人,但福州船政局刚刚筹建,他即赴任陕甘总督,留下的事业由沈葆桢完成,故有“创自左宗棠,成于沈葆桢”之说。二人均被马尾地方建祠纪念,称“船政之父”。

    清政府于1875年5月30日作出决定,派李鸿章、沈葆桢分别督办南北洋海防事宜,开始筹办南北洋海防。

    但是因为经费有限,沈葆桢在抵两江接篆任事后,立即于光绪元年十月下旬给李鸿章写信建议:南北洋海防经费全部集中起来交给北洋使用。以便集中财力尽快由北洋组建成一支外海水师,拱卫中国近海。

    然而,沈葆桢把南北洋海防经费全部交给北洋使用后,中国的外海水师仍多年没见影子,这是李鸿章执意不肯购买铁甲舰所造成的。

    在“海防议”中,李鸿章虽然知道西方海防理论是“将本国所有兵船,径往守住敌国各海口,不容其船出入,则为防守本国海岸之上策,其次莫如自守”。

    但他认为“上策固办不到,欲求自守亦非易言”,“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要紧之处”重点把守,即集中力量守大沽口和长江口,“其余各省海口边境,略为布置,即有挫失,于大局尚无甚碍”

    李鸿章早期对夺取近海制海权毫无信心,以为“铁甲船本应定购,惟南北洋面余里,一旦有警,仅得一二船,恐不足以往来扼剿,或有失利,该船不能进口,必先为敌所攫,转贻笑于天下。即以一铁甲扼大沽海面,以他船附之,亦虑立脚不稳,进退失据”。

    在这种以消极把守南北洋海口为主导的海防战略思想指导下,李鸿章拒绝购买铁甲舰,而去订制蚊子船。

    不同于李鸿章的落后思想,沈葆桢深刻地意识到,夺取近海制海权,关键在于装备铁甲舰,没有铁甲舰充任中坚,外海水师就无从谈起。

    所以,沈葆桢写信三封给李鸿章:“非谓有铁甲而诸船可废,谓有铁甲而后诸船可用”。

    “若仅恃炮台、水雷、蚊船等,事非不足以守口,倘彼攻其所不守,则迁地弗良,我积年所备者,尽居于无用之地。海上事起,不必开仗,即护送、递信亦所必需,否则彼以一船封港,而气脉尽窒矣”。

    “颇虑海上事起,异族以一铁甲阻大沽口外,将接济立断,畿辅人心为之动摆,则可虞者不仅在无备之各口”。

    沈葆桢的观点一针见血,指明了大清海防的一条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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