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搏斗-《浴血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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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是因为心中恐惧,当战胜了心中的恐惧之后,往往很多事情都能够坦然面对,虽然这句话不是很恰当,但却存在一定的道理。
连活死人那种恐怖的东西都能够正面面对且将其击杀,此时面对这些手持利器的混混,凌涛心中就没有了太过于害怕的情绪,甚至还有勇气率先出手。
说来可笑,他们双方刚刚见面,连矛盾的原因都没有搞清楚就大打出手,这不得不说很多时候,一些事情真的来得有点莫名其妙。
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凌涛在击倒黄毛之后,手中的木棍已经向着第二个人招呼了过去,正是那第一个向王军动手,被打掉棍子一脚踹到在地上的混混。
慌忙的他,在面对凌涛这一棍子的时候,居然下意识的抬手去挡。
混混不是活死人,被棍子敲打在手臂上会痛,凌涛倾尽全力的一棍子砸下,咔嚓一声轻微的声音,混混嗷的一声惨叫,抱着手臂后退,被凌涛乘胜追击的一棍子砸在脑袋上,鲜血直冒,眼皮一翻,躺地扑街。
平心而论,凌涛没有太多的打架经验,哪怕是学习了军体拳,但时间不长,开打之后,根本就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军体拳也不可能让他一下子成为高手,一下子击倒两个混混,只是因为出其不意而已。
一经动手,王军扑向那手持杀猪刀的壮汉,双方缠斗了起来,看得出来,那壮汉并没有太多搏杀技巧,但每一次挥动手中的杀猪刀都杀气腾腾且势大力沉,饶是王军也没法迅速将其拿下。
最开始就被王军打得两个混混没有了战斗力,此番又被凌涛敲晕两个,王军牵制住那个壮汉,还剩下三个。
张国华手中齐眉长棍仗着长度一扫,逼退了三人,乘胜追击,一棍子砸向一个手持砍刀的混混,对方想用手中的砍刀去挡,却被张国华势大力沉的一棍子打掉了手中的砍刀,一脚踹在对方胸口,被踢飞一米多,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张国华人高马大,浑身肌肉疙瘩,发起狂来连相同体型且身经百战的狗哥三人都没有办法,岂是这些看上去凶神恶煞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战斗力的乡村古惑仔能比的,一棍子一脚就解决了一个。
形式转变太快,原本对方八个人,但此时,却变成了双方各三人一对一了。
凌涛在敲晕了第二个混混后,也就是张国华解决了一个混混的时候,咬牙欺身而上,一棍子砸向了被张国华逼退的一个手持铁棍的混混。
对方长期打架斗殴,并不是凌涛这种投机取巧解决两个混混的人能比的,用铁棍挡住凌涛手中的棍子,顺势一脚就踢向了凌涛的……丁丁!走下三路,太阴狠了。
并没有多少打架经验的凌涛,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不曾想对方一棍子砸了过来,砸在了凌涛的左边肩膀上。
砰的一声闷响,肩膀一沉,凌涛感到火辣辣的疼痛,胳膊有点使不上劲。
“虽然‘杀死’过活死人,但活死人只是本能攻击而已,和这些有思维的混混没法比,搏斗经验还是太少了啊”,这样的念头在脑海中闪过,凌涛后退两步,揉捏火辣辣的肩膀,有些忌惮的看着对方。
“小逼仔,老子弄死你”,对方一脸凶相的怒吼,铁棍再次砸了过来。
“冷静,对方的速度并没有多快,力量也没有多大,只是凭着一腔狠劲而已,唯有冷静才有机会击倒对方,王军说过,打架斗殴甚至是搏杀,必须要冷静才有机会打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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