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官场斗(欢迎收藏)-《赃官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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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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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成不容许任何人蔑视和挑衅他手中的权力。虽然姓罗的这小子是镇长,但那镇长毕竟只是“代”字号的,只比自己这个负责组织工作,分抓意识形态的副书记高出那么一丁点儿(再说,他小子能不能过去换届选举关还是未知数)。如果自己和他叫阵,他小子不见得就能达到目的。
当然,如果罗新明这小子事先谦虚谨慎地和自己商量一下,自己或许就会成全他(因为杨春生那小子也不是个东西,以前依仗汪玉玺的权势,根本不把自己这个德高望重的老干部放在眼里。就算后来自己飞黄腾达地当上了组工副书记,他小子依旧不买自己的账)。
现在看来,罗新明这小子根本就没把自己这个实权派的镇党委第三把手放在眼里。
如果任罗新明这小子这样下去,自己这个第三把手的组工书记在双桥官场还有什么权威可言?以后还有谁会尊重自己,巴结自己,大包小包的往自己家里送东西?
孙天成是个从不吃亏的主。他奉行的信条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七寸,人打我一掌,我要还一棍。他甚至把曹操奉行的“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信条当作自己的座右铭。
既然姓罗的这小子不尊重自己这个第三把手的组工副书记,也就别怪自己要和他这个“代”字号的镇长对着干了。
孙天成拉开架势要和罗新明较量一番了。
“新明,处理这样重大的问题,希望你能民主一些。要听一听大家的正确意见。”
孙天成故意小题大作,是想挑起其他班子成员对罗新明的不满。他之所以叫“新明”而不叫罗镇长,一是他要让姓罗的这小子知道自己并不把他这个“代”字号的镇长放在眼里,二是他要给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一个信号:自己这个负责组织工作和意识形态的党委副书记,是不甩罗新明这个“代”字号镇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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