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离 姬】-《猎击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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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初十,鲜卑人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开始,祭司跳神、杀俘祭灵、屠牛占卜,万众诵祷。

    巨大的穹帐观礼帐内,诸部豪酋济济一堂,马悍自然也在其中。

    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

    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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