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豪门养子重生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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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起头时,镜子里还是那副从来不会发脾气的柔和眉眼。

    模样略显苍白疲惫,但是健康,这是二十岁年轻人的本钱。

    陈文港觉得感慨,他摸自己的脸,触感不再凹凸不平反而觉得少了点什么。

    不会再走到哪都迎接别人异样的眼光,不会在公共场合有小孩充满恶意地给他起绰号“丑八怪”和“独眼龙”。上天待他不菲,好像那么多年的痛苦,就这样轻飘飘地抹去了。

    按郑家的规矩,午餐一般在十二点开始,想吃饭的人就不能迟到。

    陈文港定了定神,他到了餐厅,郑家其他的人都还没来。

    只有两个佣人在提前铺桌布和餐具。其中年轻的那个女孩子面生,手也不熟,大约是新来的,脆生生地喊:“牧清少爷好。”

    陈文港和善地冲她笑笑。

    女孩子被晃花了眼,旁边那个叫阿梅的却扯了她一把。女孩子吓了一跳,连忙低头干活。

    她们忙完了,阿梅把她拽到楼梯底下的小拐角:“你把人认错了,那个是陈文港。”

    郑玉成私下说过,他觉得什么年代了,在家里没有必要还少爷小姐地喊。但郑老爷这个人注重规矩,论辈分,分庄闲,这个家里还是他说了算。

    “哎呀?”女孩子大惊,颇为尴尬,“我不是故意的。怎么办,再回去道个歉吗?”

    “你幸亏是在陈文港面前喊错的,他脾气好,不纠正多半就是不想你尴尬。”阿梅说,“反过来是大忌,你敢管牧清喊成‘文港少爷’试试——他就该发疯了。”

    “不会再弄错的。”女孩子保证,“不过发疯?至于吗?”

    阿梅左右看看没人,对她附耳:“这话我跟你私下说。那位‘牧清少爷’是个学人精,什么都跟陈文港学,穿的衣服要一样,走路说话都要学人家,能不认错吗?”

    “还有这种人?”

    “知道就行了,以后没事别招他。当心他给你穿小鞋。”

    走廊那头管家林伯走过来,两人噤声,匆匆向厨房而去。

    *

    郑家的餐厅很西式,一张长桌铺着雪白的桌布,把每个人的位置都拉得很开。

    陈文港入了座,没一会儿有人走到旁边,在他隔壁椅子也坐下来。是郑玉成。

    不得不承认郑玉成有一副舒眉朗目的好皮相。

    他现在还这么年轻,活力,神采奕奕,一进屋好像连阳光的温度都带进来。

    郑玉成斜过目光,觑着陈文港的侧脸,在桌下伸出手,要秘密地来握陈文港的。

    但陈文港把手轻轻往回一挪,放到桌面上,让郑玉成牵了个空。

    “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你别那么紧张,真的。”他当陈文港忌惮郑秉义,“我跟你说了,爸爸要发火早就发火了,他昨天回来,到现在没发作,说明我们那点事,他其实不在意的。”

    陈文港有时候觉得,郑玉成长在这样的家庭里,依然被保护得太好。

    不算完全没有心机,但是在有心机的人精堆里,只显得横冲直撞。

    他的这种天真可以看做某种赤诚,在过去的确让陈文港迷恋过,觉得一个大少爷能有这份心是难得的。但天真也是有毁灭性的,这个社会容不得很多天真。

    事实上郑玉成也是故作轻松。

    他不是没想过怎样让父亲接受这段感情,但不是在这样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曝光出来。

    尤其家里还有继母,有弟弟。郑玉成打包票,现任郑太太正等着看他笑话。

    论起这个,他父亲统共娶过两任太太,各自生了两个孩子。

    第一位郑太太才是郑玉成的生母,她生了如今已经出嫁的大姐郑冬晴和郑玉成后便撒手人寰。母亲去世的时候,郑玉成还在襁褓里,对她没留下任何印象——也因为这样,让他和陈文港始终有种惺惺相惜的情谊——总之从郑玉成记事的时候起,家里的女主人就已经是第二位郑太太霍美洁。

    但这位继母显然没和郑玉成培养出任何亲密关系,不如说两人嫌隙甚多。

    霍美洁把所有心思扑在自己亲生的一对儿女身上——那是对喜庆的龙凤胎,男孩叫郑茂勋,女孩叫郑宝秋,只比郑玉成小两岁。从时间上来算,当年丧偶不久,郑秉义就续了弦。

    对郑玉成来说,不管是结婚后就搬出去不在家住的大姐郑冬晴,还是活泼开朗最得郑秉义宠爱的郑宝秋,他对姐妹们始终有种宽厚关照的态度。

    郑秉义思想封建保守,家业毕竟不会给女儿们继承。

    会和他竞争的只有弟弟郑茂勋。

    郑玉成是长子,郑茂勋是次子,两个人都有野心,又不是一个肚皮里出来的,到底心存隔阂。自从去年郑茂勋也读了大学,并且进公司挂职,尤其有了处处和哥哥别苗头的迹象。

    想着这些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大哥,文港哥”。

    郑玉成和陈文港同时回头,跟郑宝秋对上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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