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羊毛线-《大明:摊牌了,你爷爷我是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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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英听着这个价格,点了点头。

    洪武年间,无论是铜钱还是银子,价格都还算可以。

    “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

    意思就是,在洪武年间,一千文是一贯,也就是一两银子。

    而洪武年间的四两银子,就能兑换一两金子,四两银等于是一两金。

    而洪武年间的物价也远没有后世那么可怕,例如洪武十八年,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

    这时候的一石米,大致约等于一百二十斤到一百三十斤。

    按朱英没穿越前的米价来看,两千五百文能兑换一百二十斤米,就相当于三四百元。

    一两银子,就相当于后世的一百五六十元。

    一文钱,就相当于后世的一毛五左右。

    二十文钱,就相当于后世的三元钱。

    这个价格,的确是很低了。

    可以说,完全符合了朱英之前提到的,第一批羊毛线的编织品,尽量价低销售。

    盗亦有道,商自然也可以商亦有道。

    朱英如今手里捏着的银子已经不少,像是毛毡动物以及更昂贵的羊毛衣服等,他是打算高价来卖的,但这种非常普通的毛线手套,他则打算低价卖,只要不赔本即可。

    一是可以搞促销,买够多少东西,才能拥有购买毛线手套的资格。

    这个促销手段是跟后世的超市、卖场学的,事实证明,为了凑足够廉价的鸡蛋,很多人都会疯狂下单,何况是对这个时代来说绝对新颖的毛线手套?

    二是可以惠民。

    朱英不觉得自己是圣人,但有些优惠舍出去,既可以让自己获利,也可以让那一部分百姓获利,彼此都获利,那就是双赢了。

    之所以设置了好几个价格,也是为了让有点钱有点地位的人有那个花钱的机会,与普通人区分开,他赚银子,对方得了东西又得面子,同样是一举两得,彼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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