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遥遥领先-《英伦文豪》


    第(2/3)页

    陆时摆摆手,

    “三千年不至于。格劳秀士大师提出天赋人权不是在十六世纪吗?也就两千五百年而已。”

    神特喵的“也就两千五百年而已”,

    这话说得太扎心了!

    在场其余人根本没法接茬。

    克里孟梭将话题绕回去,

    “陆教授,你刚才还说到了《礼记》,那本书是……算了,我还是不问了。”

    估计也是公元前10世纪这样的老怪物,

    不如不问。

    也难怪陆时说跟先进无关,

    都是人家玩剩下的东西,还有什么好先进的?

    克里孟梭叹气,

    “陆教授,既然如此,你的‘疑罪从无’理论也是来自典籍吗?”

    陆时说:“西汉时的贾谊著有《大政》一书,‘故与其杀无辜也,宁失于有罪也。故夫罪也者,疑则附之去已;夫功也者,疑则附之与已。’,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皇帝进行了废肉刑的改革。”

    有人问道:“这个西汉时什么时候的国家?”

    不用陆时说,旁人就解释了,

    “那不是国家,是中国文明的朝代系统。我没记错的话,西汉也在公元前。”

    这帮法国人又郁闷了,

    废除肉刑,怎么还是中国人更早?

    这国家过于离谱。

    克里孟梭冷哼一声,

    “之前发动中法战争的借口是什么来着?可笑!对世界了解得越深,越不会认为有什么文明和野蛮,不过是时间的错位。”

    杜马斯附和道:“人家文明的时候,咱们还野蛮着呢~某些人怎么就是想不明白?”

    克里孟梭嘴角抽了抽,

    “唉……”

    似乎是欲言又止。

    杜马斯说:“怎么?有什么话不能直说?”

    陆时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克里孟梭先生不是不能直说,而是觉得说了也没用。院长先生,你说他们想不明白,那我想问你,拿钱翻新校舍、宿舍可以改善学生们的学习环境,这事你也想不明白?”

    杜马斯尴尬,

    “懂了。”

    不是想不明白,

    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他叹气道:“现实所累,实在是……唉……我也是没办法啊。”

    在场的法国人大部分是左翼,

    你跟他们说现实,他们就要跟你谈理想了。

    一时间,房间内变得嘈杂起来,

    “有错不认,算什么现实?”

    “在陆教授面前就别谈那些有的没的了,他可是《议联宪章》的编撰者,实打实地掏钱出来做慈善、搞教育的。”

    “就是!说多了,人家觉得可笑。”

    ……

    陆时:“……”

    听了别人评论,他才觉得自己好像确实挺牛x的。

    他摆摆手,

    “咱们不说这个了吧?”

    其余人这才回神。

    克里孟梭“嗯”了一声,说道:“确实,还是不要发散得太远了。我们接着聊‘疑罪从无’的事。陆教授,刚才讲了那么多历史,那你觉得,它应该怎么理解?”

    陆时陷入沉思,

    “正如你说的那样,无罪推定,要求在默认一个人无罪的情况下,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而‘疑罪从无’,则是在未尽举证责任的情况下,要以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房间内又响起记笔记的声音,

    沙沙沙——

    过了一阵,克里孟梭抬头,

    “所以,无罪推定是因,疑罪从无是果。这也说明了不存在先进与否的问题。”

    陆时笑了笑,

    “我也不太懂。”

    他说得非常真诚,能看出来,是真的对法学一知半解。

    偏偏这种真诚最有说服力,

    克里孟梭点头,

    “陆教授,你不愧是现代史学的缔造者,能举一反三,以史入法。”

    一旁的庞加莱帮着说道:“陆教授曾说过一句话,‘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博古而通今,无外如是。”

    陆时咳了咳,

    “那是中国一位皇帝说的话,我也是引用。”

    庞加莱露出笑容,

    心道,

    说陆教授谦虚还真是一点儿没错。

    克里孟梭问道:“陆教授,在中国的古籍中,只粗提了那些原则,没有具体法条吗?”

    陆时回答:“没。”

    当然是不可能有的,

    因为疑罪从无要等到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之后才为在世界范围内贯彻该原则提供了法律依据。

    克里孟梭无奈道:“抱着空泛的原则而没有法条,还是不行。就像《人权宣言》里面已经规定无罪推定了,但现实又如何呢?德雷福斯案还历历在目呢。”

    陆时有些不解,

    “有原则,法条还不简单吗?”

    他这么一说,确实像是法律实践的门外汉。

    有人好心地提示道:“陆教授,事情远没有那么容易。你在伦敦生活,又写出了《是!首相》那样的讽刺佳作,应该比我们懂啊。”

    旁人附和道:“对对对!那一段怎么说的来着?就四阶治国论那段……”

    陆时哑然,

    “原来是这样。”

    他不由得笑着摇摇头,

    看来,全球的公务人士都一个德性,

    能不变就不变,

    以不变应万变。

    就连革命老区也不例外。

    陆时沉吟,

    “还说,我们刚才不是说到了《费里法案》吗?完全可以效仿啊。”

    这句话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克里孟梭喃喃自语:“声东击西、循序渐进、步步蚕食。”

    他再次看向陆时,

    “陆教授,求你教我!”

    这老哥又来了。

    陆时没辙道:“也不是什么教不教的,关于‘疑罪从无’,你们刚才不都已经完全理解了吗?”

    克里孟梭皱着眉头,

    “确实是理解了,可问题在于……唔……”

    他似乎还是没想明白。

    陆时遂启发对方:“克里孟梭先生,‘疑罪从无’的最终目的是?”

    克里孟梭一边思考、一边回答:“最终目的是一个证据规则,简单来说,就是要让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不负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有人插话,

    “可是,这很难实现啊。”

    陆时肯定地说:“确实很难一步实现。但可以……就比如,古罗马就有有利被告原则啊。”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哪还不明白?

    杜马斯恍然大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