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七十六章、灾民暴动 驻马镇。 大发米店内,一张八仙桌上,琳琅满目的鸡鸭鱼肉堆叠得像小山一样,令人眼花缭乱。 有新鲜饱满的鸡腿、膀尖,油光闪烁的烤鸭,整条的鲜嫩的清蒸鲈鱼,最好的五花肉烧出来的红烧肉,烤得金黄的羊腿,炖得香气四溢的牛肉…… 马高义拿起一只酥香软糯的红烧猪蹄啃了一口,然后喝了一口美酒,立刻露出一副十分满足的表情。 随着一个惬意的酒嗝从喉咙里喷出,马高义神情突然变得有些恍惚起来。 马高义本是黄风寨三当家郭啸海手下的一个小头目,由于郭啸海要去浔阳府公办,带走了手下的一众好手,于是看守大发米店的肥差就落到了马高义的头上。 马高义可以对天发誓,在看守大发米店的这些天,是他这辈子活得最惬意的时光。 在米店的仓库里,除了堆积如山的粮食,还有从各个村镇抢来的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禽牲畜,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杀只鸡或者宰头羊下酒。 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美酒,最让马高义满意的,还有数不胜数的女人。 现在,整个驻马镇的粮食都被搜刮到了大发米店,外边都是饿得两眼昏花的灾民,随便一块肉,一只鸡腿,一碗米饭,就能从米店外叫一个容貌娇好、皮肤雪白、细皮嫩肉的娘们肆意蹂躏。 要知道马高义只是郭啸海身边摇旗呐喊的小头目,在黄风寨时,什么脏活、累活,吃力不讨好的活,都是他来干,真正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驴多;而得到的,也只有在郭啸海和一众大头领吃饱喝足,玩剩下的才会轮得到他。 马高义做梦也想不到,这种守仓库的美事会有一天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说起这事,马高义从心底里感谢那个杀了黄风寨的三位当家,郭啸天也不会率土匪下山搜刮驻马镇的百姓。 由于搜刮来的粮食实在太多,一时间没法全部运往黄风寨,郭啸天不得不把多余的放到了大发米店。 如果不是那个人杀了宛县的知县,浔阳府就不会派遣新知县,郭啸海也不会带着黄风寨的精锐好手去浔阳府找新任知县的麻烦,这份美差也不会落到他的身上。 为了守住大发米店的粮仓,郭啸海为马守义留了三百土匪。 手下突然有了三百土匪,马高义立马变成了暴发户,他将三百土匪分成两部,一部留守大发米店,一部继续四处搜刮百姓。 此时,马高义的酒喝得刚刚好,有点上头,感觉轻飘飘的,却还没醉。 马高义抬头望了一眼窗外,又是一个落霞满天的黄昏,不出意外的话,也是收获的时间。 花开半夏,酒至微熏,马守义现在非常享受黄昏的时光,坐等收粮队满载而归的感受。 “这种感觉着实令人迷醉啊。”马高义感慨道。 就在马高义感觉自己就要达到了人生的高潮的时候,他最亲近的一个马仔急匆匆地跑了进来。 这个马仔叫马二宝,是马高义的本家,是他同一个村带出来投奔土匪的同伙。 马二宝身材高大,一身的蛮力,等闲几个大汉近不了他的身,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口吃,这也是他空有一身战力却只能跟着马高义混的原因。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