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突然响起一道讥笑,“还挺开心的啊,不知道的,以为已经赢了。” 接着,一道人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当林夏和俞华看清来人,皆是眉头一皱。 “沈景,你这话什么意思?”俞华沉声道。 这人正是他这次的对手沈景,民谣圈里的头部歌手之一。 当年俞华从学校毕业之后,为了歌手梦想,来到三号星球两年, 在一次清吧驻唱,认识了沈景,当时沈景在民谣圈就已经混了几年,俞华还是彻头彻尾的新人。 大家都是为了歌手的梦想,又兴趣相投,自然就聊得来。 为了一同进步,他们合租了个房子。 俞华高校毕业,有坚实的理论知识,沈景是个野路子,不过他的经验很足,吉他弹得很好。 两人没事的时候,俞华教他乐理知识,他叫俞华吉他,两人互相交流学习。 当时俞华和他的关系,不比和现在林夏差。 原本是关系很好的兄弟。 却因为一件事情,变成了水火不容的敌人。 因为两人清吧驻唱,都被娱乐公司老板看重,让他们第二天去公司面试,不过名额只有一个。 终于有一个出道成为歌手的机会,两人都很高兴,兄弟之间,当然是公平竞争,谁拿到这个名额,都无所谓。 那晚上,两人在楼下烧烤店喝了两箱酒。 最后回到出租屋睡了过去。 第二天,俞华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 是的,沈景没叫他,独自去娱乐公司面试。 俞华醒来后,没有去找他要个说法,要怪就怪自己酒量不行。 沈景没回来,俞华第二天收拾东西,就离开了出租屋。 后来,两人各有机遇,俞华成为二线歌手,沈景因为资源很好,已经在民谣圈混到了头部。 两人参加节目,偶有见面,可都匆匆而过,没有过交流。 “俞华,运气不错啊,居然抱到了秦岚这条大腿。”沈景似乎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自顾的进来,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还行,至少我是光明正大的获得这次机会。”俞华似笑非笑的说道。 虽然和沈景的恩怨过了这么久,但是俞华怎么可能放下。 如果当初他得到那次机会,有那么好的资源,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为歌王。 哪怕是拼实力,输给沈景,他也不会有任何怨言,他气的是,自己把沈景当兄弟,对方却阴他一手。 “陈年旧事,你倒是一直计较。”沈景笑着摇了摇头。 “我这人心眼小,还有事吗?没事就出去吧。”俞华冷哼一声,直接下了逐客令。 沈景闻言,淡淡的笑了笑,然后目光扫到角落的那把木吉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