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刑审1-《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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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今天这架势……,方轶不知道能否保住赵玉田的性命。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主审法官看向前面坐在椅子上的赵玉田。
赵玉田抬起头两眼无神的看向法官,声音低沉道:“听清楚了,我没有异议。”
“公诉人是否需要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法官接着道。
“不需要询问。”陈检察官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法官看向方轶道。
“需要。”方轶看向赵玉田:“被告人,事发当天都发生了什么,能否将当时的情况讲述下?”
赵玉田没有看方轶,声音毫无感情色彩:“我当天在一个小区门口卖苹果……”
方轶静静的听着,赵玉田所说与之前的表述一致。
“伱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拿刀伤人?”方轶问道。
“当时他们要拿走我的三轮车,这辆三轮车是我的命,我要靠着这辆车做买卖,赚钱为奶奶买年货。他抢我的车,我就拿着刀冲上去,扎了他。
我不想杀他,只想拿回我的三轮车……”赵玉田目光呆滞,说完低下了头。
方轶停止了提问,看向法官:“我问完了。”
“下面请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折叠刀,经指纹及dna鉴定,折叠刀上的指纹是被告人的,血迹是被害人的,被告人就是用这把刀将被害人刺成重伤;
第二份证据,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明被告人自认是其用折叠刀将被害人刺成重伤;
第三份证据,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鉴定报告,证明案发现场在玉龙小区门口,被害人系被被告人刺伤大动脉后,失血过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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