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挪活,树挪死-《律师本色》
第(1/3)页
“做律师?”方轶眼露纠结。
其实他的内心里是不太愿意做律师的,做律师既要跟当事人打交道,又要跟法院和检察院周旋,他心底里有些发怵。
但是眼下他已经跌到了人生的谷底,正应了那句话: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为了不被别人戳脊梁骨,只要能赚钱,再不愿意,再难,他也得去搏一把!
最主要的是方轶觉得李书明说的有道理,目前他可以依赖的好像只剩专业知识和母校的牌子了。
“你没听说那句话嘛,挣钱的买卖都写在刑法里,挣大钱的买卖都写在反垄断法里。
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刑法,又或者其他法,只要当事人有钱赚,出了事,打官司肯定愿意出大价钱请律师。
毕竟都是蹲大牢,吃花生米(挨枪子)的事,又或者涉及到自身的重大利益,只要你专业够强,能摆平,钱还不是大把捞啊!
你听我的,往这个方向去发展,肯定能赚到大钱!”
方轶眼睛一亮,若有所思道:“嗯,好像有点道理。”
人在面临多项抉择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选择性障碍,但是一旦想通透,又会转眼间做出选择,方轶也不例外。在李书明说完后,不到两分钟他便确定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做律师。
方轶铁了心的想出人头地,所以他不再一心求稳,他要放胆去搏一个未来!
一周后,方轶毅然决然的辞去了大学讲师的工作,然后走进了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大门,这是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共有七名专职律师,其中只有两名工薪律师,其他都是提成律师,办公场所是个百十来平的门脸房。
之所以选择这家律所是因为方轶之前在学校工作时做兼职律师,律师证就挂在这家律所,是朋友介绍的。
“方律师,我早就劝你来所里做专职律师,这次你总算是想通了!以后咱们一起发财!”正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孙正义看着方轶,笑眯眯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