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苟且偷生-《那一年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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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分种后,勐海军医院,特护病房。

    叶枫进来没有找到人,抓了个护士询问。

    “这个房的病人呢?”

    “我刚才好像看见他自己一个人摇着轮椅下楼了。”

    叶枫又去医院的公共林荫找人,总算在西北角长椅旁找到沈平萧。

    他穿着病号服,正一个人孤零零得晒太阳。

    有人靠近,还会下意识低头歪过脸去。

    “是我。”

    叶枫说话的音量比平时拔高了不少。

    听到是他,沈平萧才肯抬头。

    “你怎么又来了。”

    叶枫拎起一点裤管,稳坐于他的身边,弱弱道。

    “老千,你打算就这么下去吗?”

    沈平萧身体歪了歪,靠近了些,用手指临空点点自己的耳朵示意。

    他的耳朵在爆炸中遭到毁灭性打击,一只完全失聪,另一只也听力有所下降,虽然凑合能用,不影响日常生活,也不如之前耳聪目明。

    叶枫靠过来一点,两个人像在说悄悄话。

    “她来找你了。”

    沈平萧所有的动作都停下,一言不发。

    叶枫尝试劝他。

    “老千,我觉得你的眼光不错,那姑娘挺好的,我觉得……我觉得她不会介意你现在这样……”

    沈平萧打断他。

    “野蜂,你要不要看看我,再说这些话?”

    他转头过来,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清晰可见从下颌到右耳朵的右侧半边脸,烫缩水一般得面目全非,赤红一片,削掉一层肉;耳朵缺失一大半耳廓,其下的耳膜也震得稀碎,右耳再也听不见声音。

    所幸眼睛逃过一劫,那点丑陋,用他自己的巴掌,还能一只手遮干净。

    然而,这并不是全部,藏在病服下的脖颈和肩膀亦是面目可憎。

    因为当时的站位,他这次的伤全部集中在右侧,除去骨折的冲击伤,还有一些割裂伤和燃烧伤。

    其他的或许都能养回来,可是他的脸毁了,右耳永久性失聪。

    他比谁都清楚,成了这样,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扛得起那杆枪,也没有理由让颜辞再爱他。

    “野蜂,她不懂事,我得懂事,她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有着大好前程,绑在我一个废人身上,那不是造孽嘛。”

    叶枫忍着火气。

    “谁说你是废人了!”

    “我,我说的。”

    沈平萧低头藏起自己颤抖的嘴角,愣是把差点就要溢出眼眶的洪流憋回去。

    “你没告诉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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