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真富萝莉-《东京:从巫女大姐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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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梨姐姐。”

    晴彦走上前,主动打起招呼。

    “上车。”

    土御门真梨语气平静说道。

    晴彦点了点头,上了这辆加长版的豪车。

    立花唯趴在座位上。

    哦不,看错了,是躺。

    “唯同学,早上好。”

    晴彦坐在她的对面,笑着说道。

    “你的眼神真是冒犯。”

    立花唯翻了个白眼,但却依旧像条咸鱼没有动弹。

    土御门真梨把车门关上,听到这句话,不由得微微一笑。

    虽然是特殊原因,但立花唯和晴彦相处,总是透着别样的氛围。

    土御门真梨其实不怎么喜欢那个高高在上的土御门真白。

    她更喜欢活泼可爱的立花唯。

    不过两个身份立场不同。

    当是偶像的时候,立花唯明显活得轻松自在。

    土御门真白就需要游走在各大势力之间,保持成熟和圆滑。

    “这是合同。”

    土御门真梨拿出一叠文件递给晴彦。

    上面写得颇为详细。

    看到最后,晴彦下意识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上面写,这首歌的所有收益,五成归他。

    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一句话。

    正常情况下,一首歌能分到一两成就已经很是不错。

    “唯的歌,收益全部归自己。”

    土御门真梨似乎早有所料,她开口说道:“因为拿大头的公司和平台,也都是她家的。”

    晴彦直观的第一反应那就是两个字。

    卧槽!

    这是什么神仙富萝莉?

    晴彦之前认为一首歌再火也只能得到两三个亿,但那是正常分成的情况。

    而且立花唯还掌握了音乐平台和唱片公司。

    对此,晴彦只想说,富婆,我饿。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能分到五成?

    因为立花唯不差钱。

    从她对粉丝的态度来看,得到一首好歌,显然是更加重要。

    晴彦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土御门真梨接过后,扫了眼。

    她在‘晴彦’两个字上停留了一会儿。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承认是自己写的,但这份合同证明了版权归属他。

    换句话说,就是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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