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疼~-《仙侠旅人传》


    第(2/3)页

    墨非明走上前去,给楚浩歌把了把脉,看了看他身上的伤,这才松了口气,说道:“看样子楚兄弟只是体力透支,都是皮外伤。”说着,他挥手就给楚浩歌施了个法术,大抵是治疗术,毕竟九黎芊芋也是精通法术之人。

    正当他与楚浩歌施法的时候,楚浩歌身旁的星芒迸发出了一些暗色的气息好似在本能维护楚浩歌一般,一下子护住了楚浩歌的周身,不让墨非明的法术逼近。

    这时的墨非明才知道为什么楚浩歌与他的三位师弟打了个平手,他的师弟都受伤颇重,而楚浩歌仅仅是一些皮外伤,原来这股气息在维护楚浩歌的周全,不过墨非明也有办法,随手又是一道法术隔离在了那股暗色与楚浩歌之间,这才用法术治好了楚浩歌的伤势。

    与此同时,墨非明眼神突然惊讶起来,他感觉到了那股暗色气息一下子变得强横无比,看样子是被他的手段给逼得有些着急了似的,好像有了生命,磅礴的气息就打破了墨非明隔离它与楚浩歌之间的法术罩,发出“嘭”的一声响。

    “哼。”墨非明门哼一声,重重的后退了一步,眼睛中闪烁着难以置信,惊叹了一句:“好强。”这股气息像是真气,却又不是,因为它其中居然带有了微弱的神智,好似有生命一般,刚刚正是本能的在保护楚浩歌。

    墨非明扶起了楚浩歌,说道:“今日楚兄弟消耗过大,若是现在就唤醒他,怕是对他身体不利。”说着就要背起楚浩歌,把他背回楚浩歌夜里休息的地方。

    不过还没等墨非明背起楚浩歌,慕容就一把抢了过来,把楚浩歌扶住说道:“我……我来吧……”不知为何,慕容晓烟现在可是防着墨非明与楚浩歌肢体接触,大概是觉得这二人有些暧昧的样子,毕竟第一次见面,墨非明就与他“深情对视”。

    “嗯……”墨非明diǎn了diǎn头,也不上前,任凭慕容晓烟背起楚浩歌就向着客栈走去。

    九黎芊芋见慕容背着楚浩歌走掉,自己也跟了上去,她之所以没和墨非明告别,大致是看出来墨非明没有离开的意思,她当然没有慕容那想法:“墨非明舍不得楚浩歌。”她觉得应该是墨非明有事情要询问楚浩歌。

    果然,见三人走了,墨非明也跟了上去,一直把楚浩歌安置到了他晚上休息的房间,这才与与三人退出了房间,到隔壁另一间慕容和九黎芊芋住的房间里坐下,墨非明说道:“楚兄弟应该不会仅仅因为一些琐事就丧失理智,恐怕是被其他一些事情恼了心智。”

    慕容和九黎芊芋diǎn了diǎn头,毕竟那个玄鳌教徒就是一个战五渣,如果楚浩歌想要揍他,就凭平常的楚浩歌都能轻松o掉这家伙,不过却因为这么一个家伙他就爆发了,的确有些不合常理,难不成只是因为他被那作死的家伙踹了一脚?

    九黎芊芋看了一眼墨非明,样子无比认真,将楚浩歌那天与奇装异服的怪人遭遇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她看来,墨非明是仙派之人,而这件事又是本就打算交给他们处理的,而且今日看来这个墨非明在青云仙派的地位不低,这才将这件事告诉给他。

    听的墨非明直邹眉头,经过楚浩歌的复述与九黎芊芋的二次转达,墨非明的头脑里根本构建不出那些人的大致装束,只知道是一群身着怪服的人与妖物狼狈为奸。

    这时,墨非明好像想起了什么,说道:“这么说,那天救了那些受害者的人就是楚兄弟?”他的声音中带着惊喜,他昨日还在合计,是哪路豪杰从妖物的手下救了那些受害者,原来就是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楚浩歌。

    “……”他这话说完,慕容晓烟和九黎芊芋都沉默了半晌,最后还是九黎芊芋开口说道:“嗯……算是吧。”

    墨非明与慕容二人交谈许久,看样子应该已经到了下午,临近黄昏,这时的九黎芊芋叹了口气,这一天又几乎什么都没干就要过去了。凭九黎芊芋的才智,她大致有些猜想,那就是楚浩歌遇见的那些怪服装的人就是玄鳌神教的人,因为楚浩歌在看见那玄鳌教徒之人时曾经与她使了个眼色,不过并没有经过证实的事情她也不好妄自乱说。

    正这时,墨非明突然看向了墙壁,那是与楚浩歌房间相隔的墙壁,好似把这墙壁看穿了一般,嘴里自语,又好似在对着二人说:“楚兄弟醒了。”

    慕容晓烟奇怪的看了一眼墨非明,九黎芊芋倒是没有太多惊讶,她知道这仙派的人定然是会有些手段,六识就是其中之一,这应该是神识的应用罢了。

    三人都没说什么,就又回去了楚浩歌的房间。

    “唔……”楚浩歌刚刚坐起身子,活动了两下,看样子没什么大碍了,不知为何,这一次感觉精神恢复的比以前快了许多,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墨非明给他用法术治疗的原因。

    “吱呀……”一声轻响,楚浩歌的房门被打开了,走进来的是慕容晓烟和九黎芊芋,而后面跟着的是墨非明……墨非明?楚浩歌猛然揉了揉眼睛,有些惊讶和欣喜,呼喊了一声:“墨兄?!”他的声音里带着惊喜,他惊喜的当然就是他又见到“剑仙”了。

    慕容晓烟和九黎芊芋三人大致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听的楚浩歌又置身事外一样的惊呼了几声,然后看向墨非明说道:“墨兄,这次又被你救了一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