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风雨欲来-《都市怪物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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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喉结,是个男生,不过个子有点矮,和柳叶那个疯丫头差不多高,四肢纤细,好像营养不良,这样的人要么实力很弱,要么实力很强。

    看起来,这家伙是后者。

    本着少结仇,多交友的心态,江秋轻声道:“不认识,但见过。”

    王孙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从头到尾翻看一遍,想清楚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后,问道:“在哪里?我想要找到她,何秋生是......”

    说到这里,王孙犯了难。

    朋友吗?

    他不清楚,记不住。

    可他潜意识里总会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记事本上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于是开口道:“好朋友。”

    他从随身背的包里掏出一大摞厚厚的钞票,从拉链处看去,还有更多的钱,约莫有个几十万。

    王孙也没有财不外漏的想法,尤其是在猎人酒馆里,人人都是猎人,但也都是猎物,“你若是帮我找到她,我可以把钱都给你。”

    在他的潜意识里,有钱就可以办事,他也不会想到几十万对一个普通人而言,足够舒适的生活下去,也可以买一条命!

    对于一个每天都会被他遗忘的朋友,王孙要比普通人更加珍惜,尤其是写在记事本中的人物,王孙觉得这些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宝贝,真正的财富。

    察觉到有一股杀意愈发浓烈,江秋叹口气,帮王孙将钱收进背包里,直视他的眼睛,“不是我不帮你,而是我也不知道。”

    江秋撕下一张纸,用了三分钟完成一幅素描画,画中正是下水道那晚,王梓宇的人脸画像。

    江秋递了过去,“这个人将何秋生带走了,具体带到哪里我也不清楚。”

    “王梓宇是七星会的一员,他们是一个暗地里的组织,你若是找到自称七星会的人,可以问一问。对了,那帮人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你最好先让他们失去战斗能力,然后再去询问,最好不要留活口,否则他们可能会对何秋生不利。”

    杀去。

    互相杀来杀去,我再去捡漏。

    王孙接过画像,道了一声谢,站在酒桌旁,拿出记事本,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江秋。江河的江,秋天的秋。”

    王孙在记事本中写道:“江秋帮了我一个忙,欠了他一个人情,要记住还他。”

    王孙将画像夹在记事本中,转身离去,打算找到这个叫做王梓宇的人,全然没有注意酒馆内,约莫有一半的人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离去。

    看戏也好,狩猎也好,执行任务也罢,浩浩荡荡像个旅游团。

    野猫低语道:“不要和这个疯子扯上关系,我好像看到有几个‘冰门’的人也跟上去了。”

    “狩猎酒馆有规矩的,不允许亚当踏入其中,不允许发生战斗行为,不允许任何一名董事进入,所以会有许多的亡命徒来这里。”

    “不管这个白发少年是什么身份,都不是什么好人。”

    这个猜测很有道理,而且看起来,今晚会有一场精心布置的猎杀。

    ‘冰门’作为天阳市最高的执法机关,是不会允许有人随意杀人,所以这个白发少年肯定早早地登上了他们的黑名单,想来‘冰门’早早地在酒馆内安插了探子,只等白发少年露面。

    一些只求财的猎人也许会想着赌大赚大,浑水摸鱼捞一笔。

    一些大的家族,比如物美集团的李家,又或者是德标公司的张家,旭升学府的陈光生,地下城的柳妖,江秋相信这些势力肯定会关注此事。

    江秋愈发感觉有趣,“一个人牵扯了好几方的势力,不知道会打成什么样子。”

    野猫拉住江秋,神色凝重,“你还没意识到哪里不对劲吧?”

    江秋再次将杯中的酒喝光,揉了揉脸,“有话直说就行,最近烦得很,懒得回忆。”

    野猫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叔,江秋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与自己的儿子一个岁数,所以野猫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感。

    他知道这种感觉对于猎人而言,是致命的。

    野猫刷刷写道:“手臂。”

    随后野猫站起身,匆匆离去,似乎泄露了一点天机,害怕遭受清算。

    江秋此时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

    前两次,这名白发少年都是身上带伤,其中有一次还缺了一条胳膊。

    现代医学只能保证做到治疗,做不到再生一条完整的胳膊。

    哪怕是天阳市的科技如此发达,也不行。

    而这个少年今晚来此,他的胳膊是完好无损的。

    江秋感叹道:“真是不让人失望的一个城市呢,自从柳妖离开天阳市后,风雨欲来啊。”

    没人注意到,柜台中的老板娘擦拭着酒瓶,轻哼一首英格兰乡村小曲。

    仿佛柜台是一件至宝,将所有的风波挡在外面,老板娘优哉游哉的品尝美酒,与世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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