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暗影朱杀-《断玉》


    第(3/3)页

    仍然没有任何响动,咻咻声起,草坡上又倒下了十二具尸体。

    七星魂!一定是七星魂!没有比七星魂更可怕的暗器手法了,难道真是这女孩所为吗?二名暗影首领心胆俱寒,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可眼前的情景却不得不叫他们面对现实,怎么办?出手吗?如若行动失败,回去也是死。那就一拼吧,两人低吼一声,急运全身功力,各施绝学突然出击,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眼前衣带飘飘的女孩,我。

    二人迅捷无比的快速接近目标,远处的人看去,便只见到两道轻烟一般的身影在空气中突然消失,眨眼间便在目标附近出现,女孩站在原地仍然没有丝毫动静,好像不知道有人要向她进攻一般,突然又是“咻咻”两声。

    朱杀组长此时虽然正在进攻目标,但却多留了一个心眼,较之青杀组长的全力施为,他把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了周围动静之上,精力异常集中,密切注意着周围的一切,独门秘传通眼心法也已施展开来,在声音响起的一刹那,他发现了一个细小的青点正高速迎面而来,心中顿时警觉,立即全力躲闪。

    只听两声闷哼,有两人坠下地来,不同的是一人面朝天仰面而倒,已经气绝,而另一人胸上开了一个小洞,一条青草透出背后,鲜血隐隐渗出,触目惊心。

    那未死之人正是朱杀组长,他多留的一个心眼终于让他侥幸逃得一死,此时朱杀组长身负重伤已无再战之心,他一落地便转身亡命飞奔而去,巨大的恐惧已让他没有心思再去多想什么杀手的使命了,眼下只想逃离这个可怕的女子,有多远便躲多远。

    “不能让他逃了!”李旦一声大喝,其余众人心中顿悟,若让此人逃逸,那从此便会麻烦不断,暗影组织的追杀那是无所不在,无穷无尽的。眼下一定要将此人留在这里,才能永绝后患。

    四人立即腾空而起,合击朱杀组长。

    朱杀组长眼见四人阻击,也不意外,暗影魔功全力施为,左手飞速拍出三掌连击李英彤、瓦格达、周勤三人,李英彤三人只觉迎面一股大力袭来,强悍的劲风锐不可挡,掌速更是快如闪电,眨眼便已到胸前,纷纷心中大骇,运功急闪,避过这一掌,三人飞退之际,朱杀组长此时右掌隐现黑色,一股黑色气劲狂卷而出,直袭对面的李旦。

    李旦眼见三人飞退,只剩自己一人拦击对方,当下也不示弱,硬撼对方一掌,直听“轰隆”一声巨响,气劲四溢,乱风大作,朱杀组长在空中喷出一口鲜血,其势稍挫,而李旦也在这一击之下落下地来,面色微白,受了些微震伤。

    却见朱杀组长在空中稍一停顿,便一闪而没,消失在众人眼前,逃得生天去了。此时李英彤等人已觉察到朱杀组长那一掌实为虚掌,其势虽然惊人,却无真力在内,众人一惊之下只觉不可硬碰,便如以往对敌般闪了开去,直到后来才发觉上了当,知道朱杀组长定是用了幻形之术蒙蔽了众人视听,等明白过来,却已不及。众人此时只觉脸上微红,都低下头不去瞧李旦,只有他才没有为敌人所惑,硬接了对方一击,相比之下,他们可是要丢脸得多了。

    只见李旦手捂胸部,摇了摇头,叹道:“此人心智竟如此可怕,在重伤之下仍能看出我等武功深浅,他那全力一击在逃离时便已蓄势,显是冲着我来的,看来他在逃离之前便已想到我等要拦截于他,并思好对策,果然便被他成功脱身。其功力也是深不可测,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我竟未能挡住他这一击。若此人未死,日后再来,我等恐怕不易挡之。”

    此言一出,人人变色,在他们之中数李旦武功最高,如今连他也未能拦住这重伤之人,看来以后大家怕是要有大麻烦了。

    众人之中只有瓦格达对此毫不在意,只听他说道:“那个女子可要比他厉害多了。”众人听后一惊,这才想起那个以纱蒙面的女孩,虽未看清场中状况,但想来这场中之人都是被她所杀。这样的身手,恐怕只有传闻中的十大高手才做得到,她是吗?

    我用的正是唐正宇所施展的七星魂,那日我看过一遍就记下了,觉得是和纪兰妃天罗罩一样解决很多人的好方法。今日遇到这么多杀手前来杀我,便以地上青草为暗器施展了出来,果然很灵,倾刻间便倒了一大片。不过那朱杀组长竟能逃过我一击,我倒未曾想到,看来我低估他了。我目前的身体不可能让我使用更强的能量,所以速度也会有所限制,虽然我能够比这更快,但也有一定的极限,这毕竟只是人类的肉身,不同于单纯的能量体。

    哼,这是我第二次被暗影杀手袭击了,他们一定是坏得不得了的坏人,好啊,暗影!这个名字我记下了。

    此时暗影便竖下了平生最可怕的一个敌人,很可能便是让他们倾巢而灭的敌人。

    带着些许疑惑,众人正想要前去相询,突闻空中传来物体飞来的声音,一物重重摔在地上,待看清来物,众人皆大惊失色,躺在地上的竟然便是刚刚逃离的朱杀组长,此时他已口鼻溢血,一命呜呼了。

    一个清朗的声音此时从远处传来:“这样临阵脱逃的蠢物,我便替诸位清理了!”余音还在空中环绕,眨眼间人已来到众人面前。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