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陈钢在侯三的威胁下,无奈只能将家里仅有的四百多块钱全都给了他。 但拿到钱的侯三还不善罢甘休,竟然揪着几年前他爹将其送到监狱的事情不放,扬言要废了陈钢。 在挨了几刀之后,陈钢无奈之下奋起反击,最终成功夺刀,并将侯三反杀。 由于这事儿恰好被李建国以及其他几个公安“及时”看到,所以大家都认可了陈钢的说辞。 再加上陈钢自己也受伤不轻,简单的笔录之后他就被紧急的送往县城的医院。 至于侯三的尸体,则是被装到车上,拉回到了公社。 由于出了人命,所以除了陈钢这个当事人外,包括周扬、梁月、李建国在内的所有相关人员也全部被传讯到了公社的派出所,等待接受调查。 队上也担心他们这些人在派出所受委屈,李丰年、陈建英以及张根旺也全都跟着到了派出所。 一时间,八宝梁大队的主要人物全都齐聚公社。 只是现场的气氛很凝重,一点都不热闹! 不过这事儿很快就被定性了,侯三罪有应得,陈钢正当防卫! 侯三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几个叔叔伯伯看他不成器,也全都与他断绝了关系,所以这起命案算是没有苦主。 再加上事情的经过也算是比较清晰的,侯三与周扬、沈晨露之间的事情被定性为绑架、故意伤害以及强/奸未遂,且在他被杀之前,村民们已经就此事报了警。 而他在前往陈家前就已经被村里搜山围捕,出逃前回村抢劫一把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公安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几年前确实是陈建英父子主导下,才将侯三送到了监狱,他有报复陈家的动机。 且在审问了侯三的那两个小弟之后,确信侯三之前确实说过他和陈家有仇的话。 种种迹象表明,侯三就是在抢劫的过程中被陈钢捅死的,属罪有应得! 而陈刚虽然杀了人,但却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奋起反击,最终无奈杀人,且对方伤人的主观动机明显,因此理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