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两次审讯后,也就是前天晚上,嫌疑人……自杀了。」 自杀? 陆川微微惊讶。 「在哪自杀?」 「看守所里,刚关进去,就自杀了。」 「看守所里有那么容易自杀?」 「因为是杀人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对方被关押在单独的监室内,晚上撞头,嫌疑人把自己的头撞烂了。」 秦勇说的时候,刘国栋也看完了卷宗,递给陆川。 刚好是死者被发现时候都照片。 虽然是打印在纸上的,但是依然很清晰能看到,墙上有一行血字。 「我是冤枉的!」 秦勇叹了一口气。 如果对方真的杀了人,在看守所里畏罪自杀,也就罢了。 尽管有一行血字,但是毕竟嫌疑人的杀人证据确凿。 嫌疑人畏罪自杀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关键是,就在嫌疑人死亡的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一个饭馆老板送来了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的证明。」 陆川仔细翻阅卷宗。 这家伙,死的真的有点冤枉。 案发当晚,嫌疑人其实并不在现场。 根据卷宗记载,嫌疑人在案发的时候,正在距离现场十公里的一个小饭馆吃饭。 但是调查核实的时候,饭店老板对嫌疑人的印象并不深刻。 对方吃饭后还是用现金付款,也没有相应的证据留下,饭店里也没有监控。 自然就无法证明嫌疑人真的有不在场证明。 「结果饭店老板的儿子当天晚上在玩手机,无意间拍到了嫌疑人在吃饭的画面。」 「只不过,老板后来无意间翻看手机里的相册,才发现嫌疑人真的在他家吃过饭。」 「但是……饭店老板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秦勇说完,陆川也翻看完了卷宗。 一句话,TZ市刑侦支队,摊上事了。 支队长是不用想着再干下去了,相关的办案刑警,估计都得要受处分。 当然,这个只是针对办案人员的处理。 更关键的是,命案的凶手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