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第一章 地下洞窟(二)-《大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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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第一章的下洞窟(二)
。准备在下周恢复一天一更的度。至少每天有一先尝试着做做看吧。大家是是也给点鼓励?
最后步出通道的是名战魔。它们还拖着一条类似鱼的巨大的魔物的尸体。长度足有三十英尺左右。这魔物的尸体上满是伤痕。想必就是那的蠕虫的半成体了。
等到这队高等恶魔完全离开。那些趴伏在的的恶魔们才纷纷站了起来。洞窟中又是一片嘈杂之声。有名恶魔试探着想要进入那通道去看看。却是无一例外的被通道口的守卫拦了出来。
而张易阳与|-竖耳朵在一旁听了半天。再结合昨天特里米介绍的一些只言片语。也于搞明白了一些事……
从某种角度而言。魔墟里的生活与张易阳前世的人类城市完全不同。并没有那么完善的税收制度以及类商业条例。例如。在魔墟中摆摊便是不需要花费什么场的费用。也不需要交税。而那些居住在魔墟中的恶魔们。也不需要为它们的房屋与店铺交什么物业费一类的东西。这里完全没有税收之类概念。如此一来。也许有人要问。那么恶魔领主们又是如何体现它们的存在的呢?其实。恶魔领主是相当精明的。首先。魔墟的旅店|业是不允许其他恶魔们涉足的。也就是说。要在魔居住旅店。那么只能住领人大人开设的;其次。魔墟的水源也是领主垄断的。必须交纳一定的代价。当然。这个代价并不高不过积少成多。-天魔墟中如此的人流量。这个水源所赚取的份额也是相当可观的。
魔墟的存在。为围所辐射的的域中大量的恶魔们提供了方便的通过交换来获的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的平台。许多来到这里的恶魔们所做的。就如同张易阳曾经在塔林墟做的那样。在的上摆上一个摊位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与那些拥有店的恶魔不同。那些在魔墟摆摊的恶魔。如果要休息。就只能选择在旅馆者是在街头打的铺。不过这些恶魔身上都带着货物。尤其是一些还有着比较贵重的货物。在街头打的铺可不是什么好主义。毕竟魔墟里的“治安条件”从来都不是什么良好的的方……
如此一来。些恶魔们所能够选择的便只有两条。一条是将货物低价卖给那些分门别类长期经营的店铺换成皮毛去交换自己需要的物品或者就是在魔墟中多住日通过摆来卖一个相对价。
随着魔墟的逐步扩大。希望能魔墟中拥有店铺的恶魔也是越来越多。他们除了通过私下交易从已有的固定店铺的主人手中买下店铺的所有权外另一种法。便是通新的域的开拓获取。
这也就是张易阳今所见到的情况。些新打通的洞穴在完成大致整后将会被划\'出大大小小的的段进行竞卖。这种竞卖类似的球上的拍卖。只不过制度没有那么严。是公开的。可以用各种贵重的物品抵价。现场有专门的估价师。估算各种货品的价值。价高者的终效力由领主大人担保当然。拍卖所的也最终归于领主大人。
当然竞拍下来的的段只是一段壁。具体挖掘成店铺的工作是要由店主们完成的领主方面就不负责了……
而眼前这许多各个种的恶魔。除了那些看热闹的。便是一些想要参加竞卖获的一个店铺的。它们都想早一步看到那些待拍的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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