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临阵投敌-《我为皇帝傲啸西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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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的元旦之夜,家家户户都会在屋楼上用一杆长竿悬挂灯盏或是灯笼,灯火不息,通宵达旦点亮黑夜,称之为天灯,乃是汉族的民族风俗,认为可以保护家人清静平安,驱除不详,但具体实行时间已不可考.
那什么是点天灯呢?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其义为把犯人剥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之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让犯人在极度痛苦中被烧死.
本来,汉朝以前最为残酷的刑罚就是什么车裂,腰斩,或是剥皮,凌迟等等,但是东汉末期出了一个乱臣贼子董卓,他被王允设计杀死之后,就被点了天灯.
点天灯不是朝廷律令中正规的刑罚,就是因为它太过残酷,但却成了一些绿林匪盗执行”家法”时,常用的”家规”,历经千年经久不衰.
此时,燕子山的大小头目听说大当家要把内奸找出来先剥皮再点天灯,浑身都是一个激灵,光是想想都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一股寒意不可抑止地从心底冒了出来,大当家真的发怒了!
聚义堂中,共有九人在座,除了祖逊之外,左右并坐着四人,其中五个汉人,三个胡人.五个汉人有三人是出自庄丁,分别叫马大,马二,马三;一人出自祖逊族中的护卫,叫薛延栋(祖逊落草为盗后化名为薛三刀,所以别人才称他为”血燕子”),还有一个汉人与三个胡人都是后来投靠过来的,他们也曾为燕子山立下不少汗马功劳,所以才能坐上这头领之位.
“启禀大当家,人马败退之时,下面早已有人已经记清其中乱喊乱叫之人,现已押在堂前,只等大当家审问定罪!”马大双手一抱拳,粗声粗气地说道,嗡声阵阵,却只听得那投奔过来的几人心里发凉,大当家果然好手段,要不是这次突逢意外,想必我们也不会败得这么可笑吧!
“哼,带上来!”祖逊阴恻恻一笑,大手一挥,立时有十几个五花大绑的大汉挣扎着,乱嚷着被人推了进来,扑通一声,都给后面的人给踹得跪下了.
“大当家,我是冤枉的,我什么也没做啊!”一个四十多岁的胡人大汉,黑脸大胡子,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哭得稀里哗啦的,让人看了就觉得有些好笑,但此时此景,却没有一人敢笑.
“大当家,诸位当家的,为什么要抓小的啊?小的可没有贪生怕死啊?”一个三十多岁的汉人青年不住磕头,眉目有些清秀,但右脸侧却有一条狰狞的刀疤.
“冤枉啊!”
一进了大堂,这些被绑着的人都开口哭求,这个说自己冤枉的,那个说自己没跑,吵吵嚷嚷地把个聚义堂闹得像乱哄哄的集市一样,听得在场诸人都暗自皱了皱眉.
“不要说本当家的不给你们机会,现在出来承认自己是内奸的,本当家可留他一个全尸,要是死不承认,嘿嘿,扒了皮点天灯!”祖逊的话音不高,但一入了堂下被绑着的几人之耳,一个个都面色大变,浑身冷汗皆冒.
堂上的气氛一时就变得诡异的静谧起来,那些被绑着的大汉你看我,我看你,楞是没有一个人出声的,都想着说了肯定是死,不说..说不定还有机会活下去,至于大当家所说的点天灯?应该是吓唬我们的吧!
“嘿嘿,看来你们是不想要这个机会了!”祖逊冷冷一笑,厉喝一声,”来人!”话音一落,立即从外面奔进来十几个大汉,那是属于大当家的亲卫.
“把他们扔在油缸里,到了晚上的时候,点几个天灯照一照,让那些来犯的家伙看看,咱们燕子山可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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